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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日本共同社10日報道,據日本獨立行政法人『產品評估技術基准機構』調查,在2005年10月至今年2月期間,共接到167起針對時尚裝飾用平光彩色隱形眼鏡的投訴,許多消費者都表示使用後眼鏡出現不適癥狀。鑒於此,厚生勞動省10日決定將修改相關行政命令,並在年內出臺銷售規范。
加入近視或散光度數的彩色隱形眼鏡在日本屬於醫療器材,受到嚴格管理,但平光彩色隱形眼鏡卻被歸為雜貨類商品,人們甚至能通過郵購渠道購得。對此,日本政府計劃在修改後的行政命令中規定,銷售平光彩色隱形眼鏡需申請都道府縣級地方政府的營業許可,消費者在購買時則需出示醫生處方。
據產品評估技術基准機構透露,本次調查主要以日本全國的眼科醫生為對象,以問卷方式進行。在167起投訴中,21起出現了角膜潰瘍等可能導致失明的嚴重癥狀,而其他則多為輕度角膜炎等。據分析,引發眼鏡不適的主要原因除清潔保養工作不到位或長時間佩戴等使用方法不當外,部分產品存在缺損或著色劑溶解等質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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