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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與『相好的』有不正當兩性關系,後因『相好的』又與他人關系曖昧等原因,老漢王某引爆自制炸藥包報復,造成一人重傷。7月10日,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一審以爆炸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0年。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區茅塔鄉一62歲農民王某,與陳某曾有不正當兩性關系,後因陳某又和他人關系曖昧等原因,遂產生報復之心。2008年2月28日下午,王某攜帶自制炸藥包竄至丹江口市六裡坪鎮大柳樹村秦某住處,等秦某和陳某入睡後,約23時許,王某將炸藥包放到秦某家臥室牆角處,引燃導火索後爆炸,將秦某當場炸傷,並造成秦某及周圍居民住宅不同程度的損壞。經鑒定,秦某右眼損傷為重傷,身體燒傷已構成輕傷,造成房屋損失8831元。在審理過程中,受害人秦某及七戶房屋受損的居民均放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法院審理後認為,王某為報復他人,采取爆炸的方法致人重傷和他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已構成爆炸罪。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證據的犯罪事實,有酌定從輕處罰情節。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作者:張芳李昀剛沈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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