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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貴陽市中院對轟動一時的億萬富翁遭妻謀殺案作出一審宣判,檢察機關指控五名被告人楊彬、鄧大泉、廖壽友、周文瑞、岳武力犯故意殺人罪,周文瑞犯故意傷害罪罪名成立,除岳武力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外,其餘四被告人全部判處死刑。同時,五被告人賠償被害人家屬各項損失40000元,並相互承擔連帶責任。
法院審理查明,2007年5月,鄧大泉主動與舊情人楊彬取得聯系後,二人經常約會。鄧大泉向楊彬傾訴其與丈夫文魏(本案被害人)之間的矛盾。同年7月,兩人密謀將文魏殺害,這樣既可以擺脫文魏,又可以由鄧大泉繼承文魏的財產。楊彬提出僱凶殺人,鄧大泉表示同意並出資十餘萬元,由楊彬實施。
後楊彬通過岳武力找到廖壽友、周文瑞。2007年9月19日凌晨四點,由岳武力開車跟蹤文魏的奧迪轎車。楊彬與廖壽友、周文瑞三人等候在花果園立交橋下文魏回家的必經路口處。岳武力在次南門發現文魏的奧迪車後,立即電話通知了楊彬。當文魏駕駛的奧迪車行駛至楊彬處時,楊彬用車逼停,廖壽友、周文瑞隨即騎摩托車撞向汽車尾部,待文魏下車後,周文瑞、廖壽友分別持獵刀朝文魏的前胸,後背等部位連續刺殺十餘刀。
案發後,公安機關將潛逃至北京市、福建省廈門市、貴州銅仁市的岳武力、廖壽友、周文瑞以及在貴陽市金陽新區的楊彬、鄧大泉抓獲歸案。經法醫鑒定,文魏系被他人用單刃銳器刺心髒、肺及肝髒致失血性休克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