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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長當庭宣判。
三名被告。
公訴人。
東方網對庭審進行全程直播。
震驚滬上的『11.24』加油站爆炸事件造成了4人死亡30餘人受傷的慘劇。7月15日13時45分,上海市浦東新區法院對這起重大爆炸案中的胡建軍等三名被告人進行了公開開庭,東方網對該案庭審作了全程網絡直播。區法院李澤龍副院長任本案審判長,區檢察院徐燕平副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
在經過三小時的審理後,法院當庭做出判決,三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4年和3年6個月。
4人死亡30餘人受傷
2007年11月24日7時50分,隨著一聲巨響,上海市浦東新區浦三路一處正在施工的中石油公司加油站發生重大爆炸。2名現場施工人員當場死亡,其中1名施工人員離爆炸中心10米左右,另1名施工人員被爆炸氣浪拋出60米遠;而距離爆炸中心420米和30米遠的2名行人,則猝不及防被炸飛的混凝土塊擊中頭部而死亡;另有30餘人不同程度受傷,被火速送往附近醫院。加油站附近的泰祥商務酒店、農工商超市、蓮花大廈等建築物的玻璃破碎,整個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800餘萬元。
事故發生後,上海市有關部門迅速啟動應急預案,開展搶險和善後工作。經查,組織施工方是上海太平洋燃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平洋公司),該公司由上海液化石油氣經營公司與東方能源公司共同出資成立。造成事故的上海威喜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威喜公司)掛靠在太平洋公司之下。2007年10月12日,浦三路加油站開始停業檢修,太平洋公司和威喜公司人員進入施工。
經過調查組和技術專家對現場多次的踏勘、取證、分析,同時根據警方對涉案關鍵人員的訊問筆錄,調查組認定,這是一起因施工作業人員違章作業、工程項目管理混亂引發的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大膽』掛靠『大膽』作業
威喜公司是由江蘇省溧陽市人胡國芝兄弟倆共同出資成立的一家有限公司,胡國芝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的經營范圍為建築安裝工程、裝飾工程、管道安裝(除壓力)、通信設備安裝、建築智能化系統等安裝。然而該公司未取得市建交委頒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胡國芝在警方調查時坦言:『太平洋公司在做壓力管道方面在上海是很有名氣的,是有資質的;而我威喜公司沒有資質的,如果在外面接項目是接不到的。』於是,2007年9月身為太平洋公司總經理的田長武,在明知威喜公司不具備壓力管道安裝資質的情況下,違反《建築法》等有關規定,允許威喜公司掛靠,並以太平洋燃氣公司名義承接具有壓力管道改造更新內容的六裡加油站改造工程。
在如此『大膽』的掛靠之下,事發當天,來加油站工作僅半個月的胡建軍在沒有辦理電焊動火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對正在進行氣密性實驗的液化氣壓力管道進行焊接,導致液化石油氣儲罐爆炸。
『我知道對管線直接進行焊接是不符合規范的,但在操作中我自以為這樣焊接不會出事情的,安全閥是否處於關閉狀態我也沒去看,我自認為管路中只存在著空氣,焊接時不會爆炸的。』事後這位『大膽』的施工班長交代。
2008年5月29日,浦東新區檢察院向浦東新區法院正式提起公訴,指控胡建軍、胡國芝、田長武犯重大責任事故罪。
安全生產警鍾長鳴
在今天的庭審中,胡建軍等人對檢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沒有意見,合議庭做出了一審判決。
法院認為,被告人胡建軍、胡國芝、田長武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爆炸傷亡事故,情節特別惡劣,其行為均已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
法院最後判決,胡建軍、胡國芝、田長武,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4年和3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