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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離婚,32歲的撫順女子江萍(化名)得到了期望的結果,卻未感覺輕松。
結束了這段持續3年多的無性婚姻後,江萍說,不盡丈夫義務的男子汪良(化名)輕松了,而她卻身陷『不能生育』謠言中,背負著新的壓力和痛苦。
『他不盡做丈夫的義務,是我們婚姻破裂的唯一原因。如果有必要,我會做司法鑒定證明自己還是處女,這足以說明他的問題吧。』昨日上午,江萍說已決定申請上級法院執行審判監督程序,對案件進行再審。
3年婚姻,她忍受丈夫『不作為』
經歷了兩年戀愛後,江萍和大自己8歲的汪良於2004年1月18日登記結婚。
婚後,兩人始終沒有夫妻生活。江萍說,汪良以『身體健康,沒毛病』拒絕婚檢,而在婚後卻一直以『需要調養』、『勞累』等原因回避和自己親熱。當江萍提出想要個孩子,勸解汪良如有生理疾病可陪其就診時,汪良先是否認,繼而以『婚後需要磨合,生孩子要科學優生』為由婉拒夫妻生活。
這種狀況持續到2006年5月份時,兩人開始分床睡。江萍說,2007年5月23日,兩人之間爆發了婚後的第一次爭吵。此時『離婚』被掛到嘴邊,兩人感情逐漸冷淡。
成被告,她決定『撕破臉討個理兒』
2007年10月16日,汪良將江萍告上法庭,撫順市新撫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這起離婚糾紛案件。江萍認為自己纔應該是『原告』,成為被告,讓她始料不及。
汪良起訴離婚,江萍表示同意。但法院認為江萍沒有提供汪良『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方面的證據,無法認定兩人是否屬於『無效婚姻』,故准予兩人離婚。
婚姻的破裂,江萍認為自己『沒有犯錯,卻很受傷』,於是向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他不盡做丈夫的義務,這是我們感情不和,導致婚姻破裂的唯一原因。既然協商離婚不成還弄上法庭,索性撕破臉,討個理兒。』
兩次庭審,男方始終回避醫學鑒定
『我還很純潔,如果將來再要孩子,我還是個高齡產婦。是他耽誤了我的青春。』江萍說,考慮到自己將來的生活,她繼續申請法院認定兩人婚姻無效,並要求精神賠償。
但同樣因為拿不出證據,二審法院仍未認定這是『無效婚姻』。江萍說,兩次庭審時她都同意法院為二人做醫學鑒定,以證明各自『清白』,但都遭到男方的反對。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最終維持了原判,認為『雙方並未建立真摯的夫妻感情,為此原審法院依法解除雙方婚姻關系是正確的。』
對話:『錯不在我,我不認為這丟臉』
江萍至今還住在兩人的新房裡,但汪良已搬至他處。記者按照江萍提供的號碼打過去,汪良的手機一直關機。
江萍說,這段失敗的婚姻讓她身體狀況變差,還承受著外界的壓力。『很多人議論,說我倆離婚是我不能生育。』起初她怯於面對同事的關心,後來想通『這不是自己的錯』。
記者:為什麼願意把私事公開?
江萍:我需要為自己澄清,因為我還要追求自己的婚戀自由,還有將來的生活。
記者:你認為男方錯在哪?
江萍:錯在他不和我坦白。如果真有生理疾病,但和我坦誠相對的話,我會維持這份婚姻,但他沒珍惜機會。
記者:對婚姻破裂,自己沒責任嗎?
江萍:我就後悔自己識人不清,荒廢了自己好幾年的青春。本報特別報道組昨日下午2時50分,站在窗邊的江萍說,這段婚姻的失敗是丈夫『不作為』直接導致的,但她需要做出努力,澄清謠言。本報特別報道組攝(本文來源:北國網-遼沈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