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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對李健熙罰款1100億韓元(約1億900萬美元),但是取消了其他如背信罪和非法發行可兌換的債券控告。
此前,韓國檢察官要求法院判處三星集團前董事長李健熙入獄7年,並上交罰款3.5億美元,李健熙使這個韓國最大財團逃稅長達20年。
李健熙今年66歲,20年前接管由其父李秉哲創辦的三星集團。今年2007年11月,三星前任首席律師金勇哲公開指控三星管理層設立超過2億美元的秘密基金,用於賄賂政府官員及檢察官等。今年1月,韓國政府指派了特別檢察官對此案展開調查。4月,韓國檢察機構宣布以逃稅、背信罪和違反交易法為由起訴李健熙。李健熙因此引咎辭職。雖然李健熙已辭職,但是他個人仍然是三星集團中舉足輕重的人物,他的家族也對集團擁有很大的影響力。
三星集團發言人拒絕對集團是否公布判決結果給予評論。
緩刑的處罰大家早有預料,僅在一個月之前,世界第六大汽車生產商現代集團的董事長就被判3年有期徒刑緩期執行。有分析人士和專家認為李健熙可以逃脫長期監禁,是因為韓國法庭會擔心對商業活動造成打擊而一向對大公司的領導人"寬大仁慈"。
檢察官還起訴了其他9位前任或現任三星高管,但是沒有證據表明他們有賄賂罪行。(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