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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廉租住房租房補貼計算時點是如何調整的?
答:廉租住房租房補貼計算時點,由申請人租到住房、市住房保障管理辦公室(簡稱市住保辦)開具廉租住房租房補貼發放通知書之日,調整爲申請人取得租房補貼資格證明之日,也就是說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在取得租房補貼資格之日就可以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二、調整租房補貼計算時點,對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有何好處?
答:申請家庭自開始計算補貼之日至取得租房補貼發放通知書期間的租房補貼,可在完成租賃登記備案、申領租房補貼時一次性劃入申請家庭的銀行儲蓄存摺內,用於支付房租。這樣可使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及時享受政策,在解決住房困難時能有一定的經濟積累,更好地保障低收入家庭利益。
三、向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家庭出租住房的房屋所有人是否可以享受補助?
答:是的。對向取得資格證明的低收入家庭出租住房的可根據出租期限長短給予定額補助。對一次性出租期限滿1年的,可享受600元補助;出租期限滿2年的,第二年補助額爲800元;出租期限滿3年的,第三年補助額爲1000元;房屋租賃期限超過三年的,以後每年按1000元給予補助。對已經簽訂租賃合同的,按新政策執行之日起計算租賃期限。
四、向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家庭出租住房的房屋所有人如何申請補助?
答:向低收入家庭一次性出租(或連續向取得租房補貼資格的低收入家庭出租)期限滿1年以上的,房屋出租人在租賃期滿整年時,可持本人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或公有住房租賃合同)、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等要件於每月10日之前到房屋所在區(縣)房管局提出申請。房屋承租人也應予以確認。
五、哪些家庭可以申請廉租住房租房補貼?
答:申請租房補貼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
(二)上年人均月收入低於600元(含);
(三)家庭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在7.5平方米(含)以下;
(四)未享受廉租住房、經濟租賃房(含實物配租和租房補貼)、經濟適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六、申請家庭月租房補貼額如何計算?
答:月租房補貼額=月租房補貼標準×家庭應補貼面積
家庭應補貼面積=租房補貼面積標準×享受租房補貼家庭人口-現住房使用面積。
家庭應補貼面積小於15平方米的,按15平方米計算。
七、每戶家庭每月最低可享受多少補貼額?
答:每戶家庭最低月租房補貼標準爲:市內六區每月360元,環城四區和塘沽、漢沽、大港區每月325元,武清區、寶坻區和靜海、寧河、薊縣每月270元。
八、取得廉租住房租房補貼資格有哪些程序?
答:(一)申請。申請人持申請要件及收入、住房相關證明材料,到所在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二)受理和初審。街道辦事處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對申請家庭享受補貼人數、收入情況、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初審。對提交要件齊全的,向申請人開具申請受理通知單,填寫《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補貼申請審覈表》;對提交要件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初審符合申請條件的,在申請審覈表上籤署初審意見,將申請材料報送區(縣)房管局,並張榜公佈。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退回申請要件及相關材料。
(三)審覈。區(縣)房管局在10日內完成申請家庭享受補貼人數、住房狀況審覈工作。區(縣)民政部門在10日內完成申請家庭收入情況審覈工作。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分別在申請審覈表上註明原因,並出具不符合租房補貼申請條件通知書,將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要件經街道辦事處退回。
(四)公示。區(縣)房管局將享受補貼人數、住房狀況、收入情況均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家庭納入公示範圍,並公示10日。
(五)複覈。市國土房管局在5日內完成複覈工作。
(六)發證。複覈後,區(縣)房管局爲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開具《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
九、取得資格證明的家庭如何領取租房補貼?
答:(一)租房。持有租房補貼資格證明的申請人自行租賃住房,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租賃雙方應持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所需要件,到房屋所在區(縣)房管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
(二)申領補貼。申請人持本人身份證、家庭戶口簿、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和租房補貼資格證明到戶籍所在區(縣)房管局申請領取租房補貼。
(三)發貼。市住保辦接到區(縣)房管局提供的申請人租賃住房材料後,向申請人開具《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補貼發放通知書》,爲申請人開立銀行儲蓄存摺,同時將自開始計算補貼之日至取得租房補貼發放通知書期間的租房補貼一次性劃入申請家庭的銀行儲蓄存摺內(取得租房補貼資格之日至申領補貼期間的租房補貼不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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