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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為惡劣的是,當著男生的面,這些人強迫小雪脫下褲子暴露下身,並用手機拍下施暴與受辱的照片和視頻。
暴力過程長達5個多小時,持續至次日凌晨4點……
口角之爭引發被辱噩夢22歲的小雪是昆明某高校學生。直到今天,她都沒有想通,4月12日下午,自己和捨友小月的幾句簡單對話會引發一場一生都難以揮去的噩夢。『我們宿捨有人丟東西了,你是否有貴重東西要收好;另外小麗搬到我們宿捨,睡在你的鋪,你是否知道?』小月當時回答說『沒事』。
然而,『事情』到了下午6點鍾左右就來了。小雪突然接到小麗的電話:『怎麼我纔搬到你們宿捨,你就說我偷你的內衣?』正在外陪媽媽逛街的小雪表示有什麼事情回去再說。第二天下午6點鍾左右,兩人因此事發生了爭執,於是打電話叫小月等人來對質。七嘴八舌中,有人說小雪趁小月不在時,用小月的盆洗頭、洗菜。小雪和小月也起了爭執。正說著,小麗上來就打了小雪幾耳光。
『接著小月也上來打我耳光,扯我頭發,並用腳踢我的肚子;之後小麗也上來打我,還用板凳砸我的頭,一邊打一邊就我們發生過的矛盾"扯"了一個鍾頭左右。』當時,小月的男朋友和另外兩個捨友也在宿捨。
頭上澆方便面湯逼其脫褲子晚上8點鍾左右,打累了的小麗等人離開宿捨吃飯。小雪也打電話給同宿捨的小欣,告訴她可能也要被人打,讓小欣留意。誰知等小欣回到宿捨,小麗等人聽說後,認為小雪挑撥離間。結果,不僅小欣也成了打人者,小雪又陷入到更大的險境。事後,小欣交代,她是為了避免和小雪單挑,假裝打了4個耳光,很快就離開了。
小雪向辦案人員回憶小欣離開後的情景:『她們接著打我,我只感覺到有很多人上來對我拳打腳踢,有人在我頭上倒了一盆涼水,接著有人拿飯盒裡吃剩的方便面湯澆到我頭上。』之後,有人叫小雪把頭放在小麗的洗腳盆裡,把頭洗乾淨。這樣的要求連小麗當時都覺得過分,小麗自己向辦案人員說,當時她還表示反對,因為盆裡是她的洗腳水。小雪記得,當時宿捨裡大概擠了20個人。
用洗腳水洗完了頭,毆打暫時告一段落,小雪以為沒事了,她不知道噩夢並沒有結束。這時,有人『好心』建議她換下濕衣服,小秋說:『兩人內衣型號都不對。』有兩人就上前強行脫下小雪的內衣掛在她脖子上。然後,有人叫她轉過來,拿出眉筆在她臉上寫上『狗×臉』3個字,寫好後有兩名同學就用手機拍照。
接著,有人又叫小雪脫掉吊帶外衣,有人叫嚷著要小雪把褲子也脫掉,換上紅色長襪在宿捨裡走兩圈。『當時宿捨裡有男的,我不願脫褲子。她們就用煙頭燙我的大腿,我沒辦法就脫了。』有人上來扯她的內褲,開始拍照。男生小旭說,有兩名女生把小雪的內褲脫至大腿下照相。接下來的羞辱場面讓小雪更難堪:有人要她用一只手摸著下體給她們拍照。
小雪被迫暴露了下身後,有人用腳使勁踢她的脊椎,倒在地上的小雪剛剛站起來,有人又一耳光把她打倒在地。
寫下14份保證書保證不泄密在10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裡,記者還看到一些惡劣的侮辱施暴行為。小麗說,有人叫小雪一邊打自己,一邊罵自己,直到喊停為止,小秋嚷著『打重點』;有人要小雪一邊比動作,一邊帶侮辱性地唱兩只老虎;有人說要把小雪的這些裸照傳到QQ空間……
在這場女生主導的暴力中,女生的男友也成了幫凶。小月走之前打了她一拳,她男朋友朝小雪的胸口吐口水;那個叫小旭的男生離開前,也踢了小雪一腳。這些人走後,認為小雪以前欺負過她朋友的小瑞又開始新的折磨。打完後,小瑞要小雪寫下保證書,保證當晚所有的責任都與她們無關。『我寫了14份保證書,到凌晨4點多她們纔走,5點我就打電話報了警。』
受害女大學生被打成輕傷『頭皮血腫,左眼鈍挫傷,口脣挫傷,面部多處挫傷,頭外傷後神經反應。』4月16日,昆明法醫院司法鑒定中心給小雪做了鑒定,小雪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挫傷面積累計為1338.5平方厘米,佔體表總面積約10.3%,構成輕傷。
檢察官點評犯罪性質惡劣批准全部逮捕
昆明市五華區人民檢察院辦案檢察官談及這一案件,用得最多的詞就是『極其惡劣』。
檢察官認為,小麗只因兩句口角之爭,就糾集大量人員對受害人進行傷害,而涉案的其他嫌疑人,不分是非,人雲亦雲,采用極其惡劣的手段對受害人進行傷害,足見犯罪嫌疑人不同於其他案件的初犯、偶犯,其主觀惡性大,對受害人造成的身心傷害難以預料;也是歷年來罕見的侵害人身民主權利的案件,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壞的影響。
因為涉案者多是高校學生,過去,曾出現過高校學生初次涉嫌犯罪,檢察機關根據情況施用寬嚴相濟處理的案例。但面對本案,五華檢方最終形成了統一意見:此案涉及《刑法》第237條規定的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中有期徒刑5年以上的從嚴情節,不適用從寬政策。5月22日,檢察院批准逮捕了全部10名犯罪嫌疑人。
『對這些犯罪嫌疑人依法批捕,不僅做到嚴格依法辦事,也能以此案例對在校學生起到警示作用。』為此,檢察官還對校方發出了檢察建議書,希望學校加強法治教育,提高學校學生遵紀守法的意識;同時,要求完善學校宿捨的管理制度。
昨天,昆明市檢察院偵查監督處的檢察官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慶幸手機拍下的照片和視頻最終沒有傳到網絡上去。『盡管如此,它依然是雲南高校歷年來性質最為惡劣的事件之一。』至於這些大學生是否模仿了近年來網上傳播的當眾虐待視頻,檢察官認為還沒有那麼嚴重,還只屬於小團體欺負個人,因為連手機裡的照片都沒有傳播,跟網上傳播的虐待視頻的性質和出發點不一樣。(文中人名均系化名)(本文來源:雲網 作者:譚江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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