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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全文)
中新網7月18日電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消息,《工業和信息化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國務院批准,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該規定。工信部24個機構職能和人員編制確定,主要職責分為了15項。
工業和信息化部機關行政編制為731名(含兩委人員編制13名,援派機動編制1名,離退休乾部工作人員編制118名)。其中:部長1名,副部長4名;司局級領導職數103名(含總工程師2名、總經濟師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3名,離退休乾部局領導職數7名)。
工信部24個內設機構為:辦公廳、政策法規司、規劃司、財務司、產業政策司、科技司、運行監測協調局、中小企業司、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安全生產司、原材料工業司(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辦公室)、裝備工業司、消費品工業司、電子信息司、軟件服務業司、通信發展司、電信管理局、通信保障局、無線電管理局(國家無線電辦公室)、信息化推進司、國際合作司(港澳臺辦公室)、人事教育司。
工業和信息化部對外保留國家航天局、國家原子能機構牌子,代表國家參加國際航天組織、國際原子能機構及其他政府間國際組織和有關活動,履行有關職責。
原信息產業部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置的通信管理局劃給工業和信息化部,實行垂直管理,行政編制5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