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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帶薪年休假成為一紙空文,江西省下發《關於認真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通知》不僅要求領導要帶頭休假,還限定了機關事業單位應休未休人數的比例。
休假還需要督促嗎?江西省近日出臺的這一看似多此一舉的通知並非空穴來風。據人事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此舉是為了防止個別單位將年休假工資報酬作為貨幣福利發放,從而增加財政負擔,背離職工年休假制度的初衷。然而令人不解的是,去年帶薪休假制度出臺伊始,各種疑慮的聲音就層出不窮,大多數人都擔心這一政策會成為『空投資票』,自己的休假得不到保障。而僅僅在政策實施半年多後,江西省竟然不得不下通知督促人們休假,還要領導帶頭休假,當初那些擔心自己無法休假的人,現在又為什麼不願意休假了呢?
據天津市的一項調查顯示,當地今年上半年已休帶薪年假的在職者僅佔兩成。而促使大家放棄休假的原因主要有兩個方面。第一是經濟方面,帶薪休假的『薪』太低了,而不休假卻能獲得幾倍的報酬。第二是工作方面,長時間的休假會影響自己的業務,尤其是在私企和外企這樣競爭激烈的地方,很少有職工敢於冒丟飯碗的危險去休假。由此看來,帶薪年休假走入現在的尷尬境地並不是因為用人單位刻意限制或不予落實,而是制度本身的缺陷和某些現實因素導致人們自己選擇不休假。
除江西省外,前不久湖北省也出臺了類似限制單位不休假人數的規定,目的和江西省的這一通知基本一致。帶薪休假讓勞動者有更多時間緩解工作壓力,陪伴親人,不僅是提高勞動效率的一種有效措施,而且是對勞動者的尊重,同時還有利於滿足日益明顯的個性化的消費需求,充分合理地利用社會資源。如此利好的措施如果因為大多數勞動者的冷落而失去意義,不僅無法帶來應有的經濟社會效益,還會導致一系列不良後果。為此,江西、湖北等省的督促措施實非多此一舉,而是切中了問題的要害。尤其是限制應休未休人數的比例,不僅能打消人們為了收入放棄年假的念頭,也能在單位上形成人人休假的良好局面,從而消除部分人的顧慮。
雖然江西省的這一新規定能使機關事業單位帶薪年休假的落實情況有所改觀。但這一制度落實的真正難點在於外企和私企,如何保障這些企業勞動者的休假權利還需要有關部門認真考慮,並制定更加科學可行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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