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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修改工作正穩步、快速推進。這是記者從日前召開的全國保密法制論壇得到的消息。
保密法是保護國家秘密安全的基本法律,於1988年9月5日頒布,1989年5月1日起實施,20年來,保密法對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隨著國際國內形勢的深刻變化,保密法出現了與保密工作形勢任務不相適應的問題,需要加以修改。
磨劍十二年
國家保密局副局長聞榮友在全國保密法制論壇後接受了本報記者專訪。他指出,黨中央、國務院十分重視保密法修改工作,早在1995年就提出修改現行保密法,1996年國家保密局正式啟動保密法修改工作,迄今已有12年。在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和推動下,近年來保密法修訂取得了實質性進展。
聞榮友指出,這次修改內容總體考慮三個方面,一是通過修改保密法,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信息化條件下,保密工作出現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作出規定。二是通過修改保密法,將新時期黨和國家保密工作積累的大量成功經驗,總結提煉並轉化為法律。三是要考慮與近年來新出臺的法律相銜接,如新修訂的刑法、行政處罰法、立法法、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
國家保密局法規室主任張勇20年前就參與了國家保密法的制定工作,幸運地是,他現在還是保密法修改的參與者。說起這部法律,他充滿了感情。他介紹,自1996年啟動保密法修改工作12年來,國家保密局一直對一些重大問題進行調研、論證,同時在部分省(區、市)、中央和國家機關進行試點,探索解決辦法,並於2003年和2006年兩次在全國范圍內征求意見,形成了修訂草案,2007年12月正式報送國務院。今年,國務院法制辦先後兩次征求有關地區和部門的意見,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也已經開始進行保密法(修訂)立法調研,為下一步的審議工作做好准備。
聞榮友向記者透露,保密法的修改完成之後,將及時組織修改《保密法實施辦法》等配套法規和規章,保密法中一些原則性的規定,將在辦法中得以細化。
保密法制建設存在『三不』
國家保密局一位負責人指出,目前保密法規制度建設還存在一些問題,反映在實踐中主要是存在『三不』。首先是還不夠完善。表現在涉密人員資格確認和權益保護、新型涉密載體采購、使用、維修和銷毀,社會中介組織參與涉密活動等方面沒有相應的法律規定,存在一些空白點。其次是還不夠規范。有關內部管理的政策性、原則性規定較多,不同來源的規定之間還存在不一致,特別是個別地方性、部門性的保密規定與保密法的精神存在不一致。再次是還不夠有效。如勸導性規范多,懲戒性規范少,對泄密責任追究的規定過於原則,不利於實踐操作。
他說,要確保國家秘密萬無一失,必須對國家秘密從確定、變更到解除,從產生運行到銷毀的全過程、各環節,對涉密的所有人員、載體、活動、行業區域等,都實行統一管理,保證國家秘密所在所到之處有章可循。而對於一切違反國家保密法律法規,泄露國家秘密或者使國家秘密安全受到嚴重威脅的行為,必須嚴肅追究責任,這是堅定不移的原則。
完善制度機制成為修改的重點方面
張勇介紹,此次保密法修改的主要思路是著力縮小國家秘密范圍,完善國家秘密的確定、變更和解除機制,實現對國家秘密的全面統一嚴格管理;著力規范和加強保密行政管理職能,提高保密依法行政水平;著力加大泄密事件查處工作力度,進一步明確泄密的法律責任,解決泄密事件『查處難』的問題。
『定密是保密工作的基礎,是保密工作的關鍵所在。嚴格定密權限,規范定密程序,明確定密責任,防止定密隨意,解決錯定、漏定、濫定等問題,是這次修改的重點之一。』他向記者解釋。
目前,國家秘密『一定終身』的現象還比較突出,解決國家秘密解密不及時的問題,是這次修改的又一重點。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已於今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條例明確規定了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這次修改保密法將對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問題作出相應規定。
『當前,計算機信息系統廣泛應用,成為新的泄密渠道。這次修改將對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管理作出相應規定,以解決保密管理問題突出、泄密嚴重的現象。』張勇說,『同時,這次修改還將對經過長期保密工作實踐檢驗成熟的管理制度,如保密要害部門部位保密管理、涉密采購保密管理和保密資質管理等,通過保密法固定下來。』
張勇介紹,為了進一步規范和加強保密行政管理,嚴格泄密責任追究,這次修改還將對保密監督管理、保密法律責任作出進一步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