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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近日頭版刊發《就幹部羣衆對組織工作的滿意度,中組部委託國家統計局開展民意調查》報道。報道中說,經中央批准,中組部已委託國家統計局從2008年起每年在全國31個省區市以及中央和國家機關、中央企事業單位開展組織工作滿意度民意調查。內容主要是,幹部羣衆對組織工作、組工幹部形象、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工作的滿意程度,以及對組織工作的具體意見、建議。
猶如一石激起千層浪,這消息一經披露,立即引起了輿論的廣泛好評。
很長一段時間以來,在組織工作的實際操作中,很大程度上一個幹部的前程往往維繫在上級領導機關甚至某位主要領導的手裏。這就造成了一些幹部只講“對上負責”而根本不管“對下負責”,因爲“下”們並不能決定他的前程,所以跑官、要官、買官、賣官之類的醜惡現象和腐敗分子纔會接連不斷出現。
實際上,“對上負責”和“對下負責”並不是對立的。誰若把二者對立起來看,那麼他的思路就發生了問題。“對上負責”和“對下負責”是相輔相成、有機統一的,“對上負責”就是“對下負責”;同樣,“對下負責”也就是“對上負責”。那些只講“對上”不管“對下”者,其實並不是真正地“對上負責”,而只是“對上糊弄”。他們的理論叫做“瞞上不瞞下”,一個在老百姓眼裏絕對不合格的官員竟可以在仕途上一路綠燈、青雲直上,這樣的事情也非罕見個案。這些都引起了人民羣衆的很大不滿。
在黨中央“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大背景之下,如今組織工作引入了民意調查機制並已開始着手落實,這是很了不起的制度創新。羣衆的眼睛是雪亮的。通過這項工作的實施,能更全面地、更客觀地瞭解和掌握組織工作的漏洞和問題,把選人用人、防止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等重要工作置於普通幹部羣衆的眼前,接受他們的監督和評判。這樣做,可以更好地保障普通羣衆對組織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讓選什麼幹部、用什麼幹部更加陽光和透明,可以讓更多的德才兼備的好乾部脫穎而出,造就更多“對上對下”都能真正負起責來的好官員,讓黨羣幹羣關係更密切更融洽更和諧。
當然,這一工作肯定還有需要不斷完善改進的地方,不可能一出臺就盡善盡美,應該對它抱有一定的耐心。但不管怎麼說,我們已邁出了具有重大意義的一步。這一步是非常可喜可賀的,是值得大書特書的。(孔廣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