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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中午,記者來到河北區日緯路上的一家湘菜館,翻看這家菜館的菜譜,封面上部最為引人注目的就是『奧運五福娃』,旁邊還印有『2008中國必勝』字樣。在菜譜的封底,則是毛主席頭像。
飯店老板:宣傳奧運緬懷領袖有啥錯?
對於菜譜上印有的『五福娃』,這家飯店的老板夏先生說,他覺得北京奧運會是百年一遇的盛事。作為一名國人,他希望通過自己的飯店來宣傳奧運,同時增加店內的奧運氣氛,他並不認為是違規行為。
夏先生還表示,他之所以在訂餐卡上印制毛主席像和祝福語,主要是因為這是一家湘菜館,經營的是毛主席的家鄉菜。他希望更多人不要忘記毛主席,印制頭像也是緬懷毛主席的一種表現,也從來沒有想過可能會違法。
工商部門:用主席像違法用五福娃違規
工商河北分局北站工商所陳所長表示,《廣告法》中第七條第二款中明確規定,廣告中不得使用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同時,國家工商總局還對該款進行了補充規定,即《關於使用已故或離任的黨和國家領導人名義進行廣告宣傳處理意見的答復》,已故國家領導人的形象被禁止用於廣告宣傳,否則就是違法行為。從規定可以看出,這家菜館將毛主席像印制在訂餐卡上的做法顯然是違法的。
此外,根據《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規定,奧林匹克標志的所有人對奧林匹克標志享有專有權,任何人不得為商業目的(含潛在的商業目的)使用奧林匹克標志。如果要使用奧林匹克標志,必須經過國家奧組委授權。由於福娃是奧林匹克標志中的一部分,所以這家飯店在沒有經過國家奧組委授權的情況下就使用該標志,屬於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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