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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沽區根據國家和市裡有關環保工作要求,為確保全區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和節能減排工作目標任務的順利完成,從7月15日到11月20日,將深入開展2008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的環保專項行動,並向有關單位印發了『實施方案』。
今年環保專項行動的工作重點:一是以鞏固整治成效為目標,集中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後督察—-主要檢查:2005年以來掛牌督辦的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和突出環境問題的整治措施落實情況,確保查處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2006年以來飲用水源地專項整治各項措施落實情況,確保飲用水源水質主要指標100%達標;加強停產整治、限期治理企業的後督察工作,對未按要求完成限期治理的企業一律停產整治,對未按要求完成停產整治的企業一律提請政府責令關閉。二是以促進污染減排為目標,集中開展對轄區污水處理廠、化工等重點行業專項檢查---主要檢查:污水處理廠及其配套管網建設的基本情況,嚴厲查處超標排污、直接排污和污泥不按規定處理造成二次污染等行為;查處垃圾及垃圾滲濾液氨是否按要求送往指定處理廠處置;加強對鍋爐脫硫設施運行情況的監察和對化工行業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的監管,防范環境突發事件的發生;港區以外有關倉儲場儲存鐵礦粉的守法情況,對擅自儲存鐵礦粉的儲存場給予嚴厲處罰;建設單位攪拌站的守法情況,對無環境保護審批、驗收手續的單位,依法立案處罰並限期改正。三是以休養生息為目標,集中開展全區水污染企業的專項整治---主要檢查:2007年以來排放含氮、磷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質的新、改、擴建的工業項目,對水污染防治設施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即投入生產或使用的建設項目,責令停產或使用;對未履行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即擅自開工建設或者擅自投產的企業責令停建或停產,對未按規定安裝在線污染自動監控設施的重點工業污染源及未設立排污口標示的企業要限期整改等;對列入區『十一五』減排項目的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進度情況進行督辦。
今年環保專項行動的主要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二是加強部門協調,環保局、計委、經貿委、監察局、工商分局、司法局、安監局、市容委、濱海供電公司九部門聯合辦案,共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三是加大督辦力度,對影響較大的環境違法違紀案件,由政府牽頭掛牌督辦;四是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典型違法案件由監察局直接查辦,堅決糾正損害群眾環境權益的各種行為;五是加大公眾監督力度,制定和實施專項行動的媒體等宣傳計劃,營造社會廣泛參與和監督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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