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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歲的張愛民性格耿直,遇事特別愛『較真兒』,因為他拒絕交納黑龍江省依蘭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的一項收費,導致自己所在工廠的產品被扣押。爾後,經依蘭縣紀檢委調查,認定這是一起『亂收費』,並對有關人員進行了處理。但令張愛民意想不到的是,此後,由於堅持向有關政府部門索賠,他被依蘭縣公安局拘留。近日,中國青年報記者前往黑龍江省依蘭縣進行了調查。
2005年,張愛民在依蘭縣道臺橋鎮開辦了宏運塑鋼門窗加工廠。據他回憶,當年,依蘭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的工作人員向他要了1000元的『質檢費』,但沒有對產品進行檢測。他認為這是不合理收費。2006年,他沒有交納這一費用。
2007年8月,縣質監局的工作人員又來收取『質檢費』,未果。隨後,張愛民打電話向哈爾濱市質監局諮詢,得到回答:既然沒有對產品進行檢測,就可以拒絕交納此項收費。
2007年8月29日,面對再次上門收費的縣質監局工作人員,張愛民表示,這是亂收費,堅持拒絕交納。隨後,他被帶到了縣公安局道臺橋派出所。當天中午12時左右,在質監、公安人員在場的情況下,工廠大門被砸開,一車塑鋼窗產品被拉走。
張愛民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反映此事。縣紀檢委牽頭組成了專案組,對此事進行調查。
之後,依蘭縣有關部門發出了《關於查處依蘭縣質量技術監督局違規收費問題的通報》。通報稱:依蘭縣技術監督局從2005年開始,對縣內塑鋼門窗廠企業實施產品質量檢驗過程中,確實存在違規收取檢測費問題。在此次檢查工作中,執法人員存在工作方法不當、態度蠻橫粗暴等問題。為此,對縣質監局給予全縣通報批評,並給予縣質監局局長高金會、稽查大隊大隊長馮亞軍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發出後,高局長找到張愛民,向他賠禮道歉。張愛民以為,此事可以畫個圓滿的句號了。但在依蘭縣公安局派人跟他接觸時,他要求縣質監局和縣公安局各賠償10萬元。他解釋說,之所以提出這個數額的賠償,是彌補塑鋼窗廠產品被扣押、被勒令停業整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張愛民的索賠要求,激怒了依蘭縣有關政府部門的領導。2007年10月13日9時許,依蘭縣公安局一位副局長對他表示,公安機關沒有過錯,不對其作出賠償,並給他『半個小時時間考慮』。隨後,張愛民還是向他表示希望得到賠償,這位副局長命人當場開具傳喚證,以『侮辱他人、涉嫌敲詐勒索』進行傳喚。張愛民拒絕簽字。之後,他被帶到了縣公安局,當日18時左右,縣公安局決定對他行政拘留15天,並處罰款1000元。理由是『張愛民無理索要質監局和公安局各10萬人民幣賠償其停業期間損失,涉嫌侮辱他人、敲詐勒索』。
至今,提及此事,張愛民依然十分氣憤。他認為,縣紀檢委已經認定質監部門『粗暴執法』和『違規收費』,因為政府有關部門的『執法行為』給自己造成了經濟損失,索賠是天經地義,人之常情,為什麼被依蘭縣公安局的領導理解為『無理索要』,進而扣上『侮辱他人、敲詐勒索』的大帽子,並被拘留。
從拘留所出來後,張愛民於2007年11月13日向哈爾濱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復議。哈爾濱市公安局於2007年12月7日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書》,認為張愛民的行為不構成《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的敲詐勒索行為,撤銷依蘭縣公安局作出的行政拘留15天並處1000元罰款的行政決定。
然而,依蘭縣公安局於2008年6月20日出具的一份報告稱『張愛民拒絕、阻礙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工作人員執法,態度蠻橫,公然侮辱國家工作人員』。當事人之一、依蘭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大隊大隊長馮亞軍告訴記者,他們認為自己是『正常執法』,張愛民是『暴力抗法』,只不過經有關組織調查核實,沒有發現張愛民『實質性問題』而已。
張愛民向有關部門索賠的理由是,扣押產品是質監、公安兩個部門聯合執法,而依蘭縣公安局否認了這一說法,認為公安人員在現場,只是『見證人』。依蘭縣公安局特別解釋說,砸開宏運塑鋼窗廠大門、扣押產品的時候,現場的兩名民警,一名坐在警車裡,一名在四處找當事人張愛民,因此,乃是質監局的獨立行政執法行為,與公安局無關。即便是哈爾濱市公安局明確認定張愛民向執法機關索賠『不屬於敲詐勒索』,依蘭縣公安局還是表示,他們召開了依蘭縣政法協調會,認為張愛民的行為是涉嫌敲詐勒索(未遂)。並以此回應張愛民的質疑。
依蘭縣副縣長王國柏對記者表示,張愛民這個人有點偏激,這是一件不該發生的事情,這一過程中,張愛民身上有毛病。
王國柏副縣長的辦公桌上,擺著哈爾濱市質監局頒發的質監護農『春雷行動』特殊貢獻獎,他認為該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是正常執法,此事是農民企業(指張愛民的塑鋼窗廠)處理不當造成的。
記者向這位副縣長提及『政府有沒有值得反思的地方?』時,這位副縣長馬上說:『我不回答你的問題』。
質監局稽查大隊大隊長馮亞軍表示,希望張愛民采取行政訴訟的途徑,如果當地法院作出判決,需要賠償,怎樣賠償,由法律決定。(記者劉暢亓樹新)
盡管公眾對亂收費行為十分厭惡,但對亂收費單位來講,承擔一點道德風險便能輕松換來巨額利益,沒有什麼買賣比這更劃算。
7月3日,北京律師董正偉收到國家發改委的回函,國家發改委表示火車退票費是鐵路部門的不當收費,並向鐵道部發出取消退票手續費的建議。火車退票費是不是不合理收費?你身邊還有哪些亂收費呢?
(本文來源:中國青年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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