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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委黨校黨建教研部教授 賀軍
中央文明辦最近發出《關於進一步搞好『百城市道德模范網上行』活動的通知》,要求廣泛宣傳道德模范先進事跡和高尚品德,旨在引導人們積極參與『講道德、做好人』實踐,推動全社會道德水平進一步提高。
從全國評選出的53位助人為樂、見義勇為、誠實守信、敬業奉獻、孝老愛親道德模范的事跡可以看出,他們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傳承了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又反映了新時代的新風尚,集中體現了我國人民的優秀品質和道德追求;他們的『凡人善舉』,能夠有力地引導人們見賢思齊、擇善而從;他們猶如一座座航標,是公民道德行為的主流,更是影響社會風氣的中堅力量;他們的先進事跡必將成為引領社會風尚的一面面旗幟,在全社會形成『知榮辱、樹新風、促和諧』的良好氛圍,從而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強大的精神動力。
我國正處在大變革大發展的時代,人們思想活動的獨立性、選擇性、多變性、差異性不斷增強,價值取向呈現多樣化的趨勢,道德觀念呈現復雜多變的特征。人民群眾深情呼喚著、期待著良好的道德風尚,這是我國公民道德建設的新機遇,也是我國公民道德建設面對的新挑戰。但是必須看到,現實生活中仍然存在著違背道德准則的現象,尤其我國仍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僅靠道德模范的表率作用而沒有嚴厲的法律制裁和完善的制度約束,絕不可能構建一個具備高尚情操與自覺行為的和諧社會。要使道德模范的引領和表率作用得以延續和形成長效機制,就必須將道德的感化和制度的約束緊密結合起來,並擺正二者的位置。因為二者既有聯系又有區別,作用也不盡相同。
從二者的聯系和區別來看,道德感化是基礎,制度約束是保障;道德感化和制度約束是兩種不同的手段,前者是通過內在的教育引導人,後者是通過外在的強制管理人。這種區別主要在於手段的不同,其共同的目的都在於教育人。
從二者的作用來看,道德感化起引導思想的作用;而制度約束起規范行為的作用。相對於道德感化來講,制度約束更具有決定性的作用。正如鄧小平指出:『制度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這就是說,真正起決定作用的是制度,制度永遠比道德更靠的住。盡管道德教育的基礎性作用不能抹殺,但道德教育的局限性決定了提高人們道德素養必須采取綜合手段,尤其是制度的決定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