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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了柯雲路先生的《香煙『軟腐敗』》一文,(見2008年7月18日今晚報副刊『肝膽篇』)不免引起我的一些聯想。柯先生把一些官員收受煙酒一類的行為,認為當算『軟腐敗』,我則認為柯先生太客氣了,因為這概念實在模棱,實在含混。腐敗就是腐敗,何談『軟』『硬』?
這些年來,高價煙酒回收店遍布大街小巷,而且生意一直興盛不衰。貨源從哪裡來?有誰會自己花錢買來高價煙酒,然後再低價去處理的呢?
另外,小的貪腐欲望,難免不會往大的貪腐欲望發展。很多官員的腐敗墮落,大多也是先從收受幾條煙幾瓶酒開始的,然後是甜頭越吃越大,越吃越想吃;最後,自然是巨款、股份,乃至別墅、汽車、美色之類,也照收不誤了。那些行賄者也並不是傻子,送煙酒只不過是投石問路,一旦發現對方欣然『笑納』,自然也就可以大著膽子『大發』地送更貴重的物品了。他們懂得,送得越多,讓對方『拉磨』纔會越起勁。 至於柯先生說『很少聽到討伐』,這又是另外問題。或較普遍不大好辦,或投鼠忌器,或擔心物傷其類,或還無暇去辦,總之問題比較復雜。但也纔正好說明:反腐敗的路還漫長得很。(王光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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