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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深圳房價大跳水之後,像『深圳房價持續下跌,部分購房者選擇斷供』等有關『斷供潮』的報道便撲面而來。因為有些人所欠銀行的購房貸款,其數額甚至超過了房子現在能賣出的市場價,對他而言房子變成了負資產。有一些房主感覺繼續繳納月供已不劃算,於是乾脆把房子扔給銀行,不再償還銀行的貸款。這就是所謂的『斷供』。
『斷供』這一問題的出現,至少說明誠信意識仍在部分國民中有不同程度的欠缺,也說明誠信體系建設是多麼地亟待加強。
『斷供』這種貌似『聰明』的做法,其實是一種不理智的行為,是最不聰明的。有人以為自己一『斷供』,就能把大部分的虧損轉嫁給銀行,這種如意小算盤實在打不得。因為倘若一旦選擇了『斷供』作為彌補虧欠的手段,不僅將面臨法律訴訟方面的風險,個人的信用記錄上也會出現『污點』,短期的『利益』將帶來長期的『虧損』。失去個人信用,染上『誠信污點』會對今後的生活造成潛在威脅,恐怕使你在現代社會裡寸步難行。
通過『斷供』現象,我們也看到,我們的誠信體系還不具備應有的『威力』,或這種『威力』還沒有被所有人所認知認同。如果誠信體系完備,那麼個人的誠信問題就不單單是個思想道德層面的要求,而是實實在在地將與他的生活、甚至他的人生發生千絲萬縷的聯系,這種強制的約束性比單單的道德要求將更加有力。
在現代社會,個人信用記錄通常被稱為個人的『經濟身份證』。在一個信用體系完備、經濟秩序成熟的社會,不誠信、不講信用的行為,將會付出極為高昂的代價。在發達國家,這種代價往往會『高昂』到讓當事者本人根本承受不起。據報道,在西方發達國家,個人信用記錄甚至與坐公交車買票、過紅綠燈遵守交通法規等『小事』密切相關。在這方面,我國個人信用系統與人家相比,還處於建設起步階段,有著相當大的差距。
我們在直面『斷供現象』的時候,不得不承認:在我們的社會,國民誠信意識的培養、國家誠信體系的建設,還有相當漫長的路要走。(蕭良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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