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名不到50歲的外地老人,剛來天津40多天就意外猝死。家人認為老人的去世與其受到恐嚇有關,於是起訴索賠近28萬元。昨天上午9:30,法院正式開庭審理了此案。
原告:受到驚嚇老人猝死
孫大娘此前一直待在河南省的老家,兒子則在天津打工,由於已經懷孕8個月的兒媳需要人照顧,兒子孫強特地將孫大娘從老家接來天津。在昨天的庭審期間,孫強說,他在本市的一個工地裡開了個小賣部,他和妻子王霞以及媽媽一起住在裡屋,外屋則賣一些雜貨。去年12月2日下午3點左右,孫強和母親正在裡屋休息,妻子王霞則在外屋賣東西。忽然他聽到外邊有爭吵聲,就和媽媽走了出去。
孫強說,來人是劉明,此人和孫強岳父的工程有承包關系,其岳父欠了劉明1萬元左右的工程款。劉明來到小賣部後,對孫大娘和有8個月身孕的王霞說,不說出孫強岳父的地址、電話就砸東西,並用腳踹桌子,臨出門時還說:『你們等著,我一會兒回來就砸。』
『當時王霞和我媽聽後恐懼不已,我媽不一會兒便面色蒼白,不能說話。』孫強在起訴狀上說,他和妻子見狀,趕忙撥打120求救和110報警,還沒等車來,孫強就自己找了輛車,把媽媽送到了附近一家醫院進行搶救。
當天晚上6點多鍾,孫大娘因搶救無效死亡。醫院診斷:孫大娘死亡的主要原因為冠心病引起心肌梗死導致心源性猝死。
孫大娘的家人認為,劉明的種種恐嚇行為造成孫大娘情緒過度激動,並且她的內心因為擔心劉明的恐嚇內容即將付諸實施,產生了極度的恐懼感,在這種狀態下導致冠心病發作致使心源性猝死,因此劉明應當對這個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孫大娘的家人將劉明告上法庭,索賠27.9萬餘元。昨天上午,孫大娘的6個親屬一起走進了法庭,就連她正在上大學的女兒也趕來參加了庭審。
被告:正常討薪怎會鬧出人命?
30多歲的劉明昨天沒有請代理律師和代理人出庭,對於孫大娘家人的指控,他則有自己的說法:『去年9月份,我和20多個工人在工地乾完活兒後,卻一直沒有拿到工錢。』作為帶隊的工頭,他多次向王老板也就是孫強的岳父要錢。『對方總說給,但是卻一拖再拖。』
劉明說,去年12月份天津下雪後,天寒地凍的,工地也乾不了活兒,工人們都要回家。於是他准備給王老板打電話,由於手機沒有信號,他只得去工地裡的小賣部打公用電話,但是王老板的電話卻關著機。
一直否認恐嚇過別人的劉明表示,當時王老板的女兒王霞正在小賣部看攤,於是他就讓王霞給王老板帶個信。『我是農民工,討回血汗錢是正當的事。而且我當時是要錢去的,並不是去吵架的。』
劉明同時表示,當天他說話的嗓門雖然大,卻沒有原告所說的那些過激言行。要是他想砸東西、搬東西的話,肯定會多帶幾個人,而不會自己一個人去。
現場:被告說法與筆錄有出入
聽到劉明的陳述後,孫強的代理律師表示,他的說法與派出所的筆錄不一致。在筆錄上可以看到劉明說:『當時挺激動的,聲音挺大的』,以及『我就喊了幾句,踹了桌子,當時只是想嚇唬嚇唬她……』
當法官問及為什麼庭審陳述和在派出所的筆錄不一致時,劉明說自己當時受傷了,頭腦不清醒。
庭審進行了2個小時左右,鑒於還需要收集其他證據,法官宣布休庭。(以上人物均為化名)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