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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時許,記者從三湘都市報廣告部知情人處了解到,今日頭版半版的情書特價5萬餘元。對於部分網友懷疑情書是『房產廣告』,該知情人證實,情書是以個人名義發布的,絕對不是商業廣告。花費如此巨資,只為挽回與分手女友的感情,『帥』可謂用心良苦,華聲論壇將此消息發布後,引起網友熱評如潮。網友laffee說:『牛逼的人啊,他對象豈不是被感動到暈?』網友999說:『我朋友也想這樣搞,我說他寶氣,花幾萬元送鑽戒成功性大得多。』網友Alpha:『開如此先河....一大幫未婚男要罵人了。』
社會學專家、湖南省社科院社會學法學研究所所長方向新對此表示,當事人『帥』的思念之情誠摯感人,但通過報紙等公眾媒體公布情書來表達愛意,這種方式不妥。
『雖然當事人名字沒有公布,但在一份省內有較大影響的報紙頭版位置刊登大篇幅情書示愛,這會無形中對知情的女方造成巨大的社會壓力。』方向新告訴記者,如果女方真的對當事人有感情,二人自然會重歸於好,『但如果女方去意已決,面對這份公之於眾的感情,她該如何處理呢?』
方向新表示不提倡使用公眾媒體示愛,他告訴記者,戀愛畢竟是兩個人之間的事,如果此次個人使用公眾媒體示愛成功,可能會導致不良的社會效應,『一些年青男女可能會認為,只要花大錢就能夠挽回感情,這種認識顯然是錯誤的。』
情書全文:我比你能想象的更愛你
親愛的盈:
時間過的真快,你提出分手已經將近一個月了。十年前很小很小的我就很喜歡你,那時已經認定你將是我的新娘。還記得我給你寫的第一封信嗎?將來有一天我回乘著飛機去迎娶你,讓七彩祥雲為我們作證,今天的我已經能兌現這個少年承諾了,你卻選擇離開,我相信永恆的愛是永遠恪守最初的誓言。
在分開的這23個日日夜夜裡,我在回憶我不能原諒的過錯,在走了這『長長的分手路』後,我仍然找不到自己。關在漆黑的房間,痛飲辛辣的烈酒,感覺不到絲毫的灼燒和醉意,最想忘記的卻是最深的記憶,我不知道一個孤獨的靈魂能走多遠!或許我曾經受到過誘惑,但是我現在增加了抵抗這些誘惑的毅力,我發現我是真的真的很愛你。這一發現讓我心悸,比惡夢還要可怕,惡夢總是讓我驚醒,而這發現卻讓我久久不能入睡。每天看到清晨的陽光真的很矛盾,既包容著新的一天無數的希望,又蘊涵著新的一天我斷送的夢想。我得拯救我們的愛,拯救自己。在意識達到我正處在崩潰的邊緣,我去了趟衡山,佛說前生五百次的回眸纔能換回今生一次的擦肩而過,我的愛與痛多深只有神明方知,乞求你在十分鍾內摧毀的我們的十年的愛,在看到這封信的一秒鍾再次建立。
我知道過去的我很任性,大男人主義,不懂得愛與珍惜。今天我明白了如果一輩子要遇上一個人,我一定會選擇你;如果會再愛上一個人,那當然還是你;可是要跟一個人分離,那就算死了也不會是我們倆。盈,這個男孩已經和以前不同了,懂得怎樣去愛,去珍惜,懂得你就是唯一,懂得不該用愛去控制對方,這對感情的傷害最大。相信我這裡永遠沒有更好的女人,沒有更多的選擇,當你在我身邊時,你是我的一切;當你不在我的身邊時,我的一切是你。並且不要有任何的不安,而是只有被愛的感覺。
親愛的盈,讓我們深情熱烈的再愛一次吧,也許會受傷,但這會使人生完整。請你再給我一次機會,一次照顧你一生的機會,讓這封信帶著我沈沈的期盼放逐藍天。我比你想象的更愛你!
盈盈,當你看見這封信的時候,我會在那個你心中的地方等你不見不散!
吻你,不長,就一生!
帥,長沙,2008-7-29寅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