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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安徽省淮北市發生了一起7名民工清淤施工中毒死亡的安全生產事故。記者調查發現,淮北市排水公司將清淤工程發包沒有任何資質的包工頭,也無監管人員跟班作業,民工施工時沒有采取有效勞動保護措施。目前,政府部門調查認定,淮北市排水公司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排水公司理當難辭其咎。然而,面對死難家屬的責難,事故單位竟無動於衷,不願主動承擔責任。排水公司的上級主管單位淮北市建委還想方設法混淆視聽,把責任轉嫁到不相乾的單位身上,為下屬公司推脫責任,導致調查過程百費周折。在事故發生10多天後,政府不得不暫時預支賠償金100多萬元。
中國社會目前正處在轉型階段,各種社會問題紛繁復雜,各類突發事件和安全事故仍不可避免,尚處於高發期。事故在所難免,也不可怕,可怕的是官員不敢或不願承擔責任。
現在就有一些官員把承擔責任看得比別人寶貴的生命還重要,他們平時心中無責任,出了重大事故又不想承擔責任,總是『捂蓋子』,盤算著如何逃避承擔責任,更有惡劣者還想把責任轉嫁到他人頭上。在承擔責任和人民生命的『天平』上,有些官員把人民的生命稱得輕輕的。他們考慮的是個人的仕途,害怕承擔責任受處分,擔心頭上的烏紗帽保不住。他們的責任心只是為了自己謀私利,而不是為人民群眾謀福祉。
其實,承擔責任並不可怕。敢於承擔責任,是一個領導乾部有責任心的表現,也是一個官員最起碼的為官品格。一個連責任都不敢擔當的官員還談何人民公僕,還談何為黨的事業奮斗終生!敢於面對事故承擔責任,直面工作中存在的失誤,就能從事故中吸取教訓,反思不足,這對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必然會大有裨益;敢於承擔責任,是落實以人為本和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也是我們對生命最起碼的敬畏和尊重。
在抗震救災中,黨和政府始終把人放在了第一位,一切以生命至上,不惜一切代價保證人民生命安全。以人為本、尊重生命的執政理念,應當得到我們各級地方領導的普遍踐行。
責任為大,生命為天。我們希望看到,各級領導乾部要有正確的責任觀,心中有責任,同時要敢於承擔責任。因為承擔再大的責任也大不過民眾的生命。(葛如江程士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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