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無業男子以單位准備給員工發手機,要讓領導看樣機為名,騙走一手機商提供的9部樣機。日前,該男子被塘沽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該男子認為量刑重,上訴至市二中院。
去年12月的一天,山東省無業男青年李某冒充本市開發區管委會工作人員,謊稱管委會給員工發手機做福利,騙取了手機商何某的信任。後李某以讓領導看樣機為名,在開發區管委會內將何某所帶的9部樣機(價值人民幣2.1萬餘元)騙走。後李某在本市塘沽區及深圳市將所騙手機變賣,得贓款1萬餘元全部揮霍。今年4月3日,李某被抓獲歸案。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