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深圳房價猛跌,負資產、斷供等字眼便頻頻見諸報端。但樓價下跌等原因使一些業主不得不選擇斷供。懮者想跳樓。對於那些已經簽了買房合同的買房人,價格下降猶如晴天霹雷。筆者在報紙上看到這樣一篇新聞:東莞某住宅大樓還未建好,卻有幾個業主登上高樓稱要『跳樓』。原因為何?房價下跌,3月份109萬元買的房子,現在只需要87萬,還沒有入住就已經貶值了,虧呀。試想想,誰都會覺得虧,畢竟房子還沒有住,房價就下跌了,是誰也想不通呀。
『斷供』意在喚起救市?筆者個人認為,深圳出現的『斷供』案只是一個手段,業主『斷供』是為『救市之說』造勢。這其實是業內營銷高手策劃的經典之作,要國家松動銀根,確保開發商、炒房者的利益。
其實,所謂『斷供』的樓盤都不是價值最高的樓盤,而是實際價值低、泡沫很大的樓盤。業內人士早在07年就形成了要通過『斷供』來確保資金鏈不斷裂的共識,開發商通過與炒房者聯手來給銀行和政府施加救市壓力。『斷供』之前要在樓盤、社區、互聯網中貼出告示,尋找具有共同語言的炒房者,還要找律師、請公證,邀請新聞媒體,然後通過類似新聞發布會的方式,在社會上造成重大影響,以形成『樓盤價格下跌,經濟危機一觸即發』的態勢,給銀行和政府造成『救市』的壓力。
深圳、北京、上海等地一些高位入市但目前又未收樓的業主想通過『斷供』逼迫銀行向開發商施壓,希望後者能夠給予他們補償。這一部分業主佔了相當大的比例。
『斷供』是不是劃算?首先,『斷供』意味著購房者已經付出的首期房款和前期月供歸還的貸款全部成為現實損失,再也無法收回;其次,『斷供』並不意味著借款者就此擺脫了銀行的債務,拍賣款要首先用於抵付律師費、拍賣費等中間費用,如果銀行所得仍不足以歸還貸款餘額,銀行保有追索權,斷供者資產隨時有可能被判用於償付所拖欠的貸款餘額及高額罰息;『最後,「斷供」信息會作為不良記錄記入信用檔案,這些記錄會追隨你一生』,斷供者再次向銀行貸款購房幾乎沒有可能,而且未來在求職、出國、租房、買保險、辦信用卡等生活方面,都可能遇到意想不到的麻煩。
無力還月供怎麼辦?筆者也諮詢了工行建設支行的信貸員,他們說:第一是和銀行協商改變還款計劃。要求先只還利息,暫緩本金的還貸。第二是到銀行要求做貸款展期,貸款人可以依據自己可以承擔的支出范圍,要求銀行適當合理地延長自己的還款期限。只要有誠意還貸,又具有一定的償還能力,銀行一般都會接受貸款人的要求。(文/鄭津)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