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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東無法以現金清償則通過司法拍賣等形式將大股東所持股權變現償還,交易所可對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股東所持股權予以凍結、限制交易
記者從相關渠道獲悉,證監會上市部日前連發兩道金牌,嚴防大股東非經營性佔用問題的『死灰復燃』,明令各地證監局對發生大額資金佔用的公司立即立案稽查。僅昨日,滬、深兩市就有86家上市公司根據監管要求發布了大股東及關聯方資金佔用的自查報告。
證監會嚴防大股東佔款的兩道金牌是《關於防止大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問題復發的通知》和《關於強化持續監管,防止資金佔用問題反彈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證監局,加大現場檢查的力度與頻率,防止出現大股東對公司資金『期間佔用、期末返還』的現象,及其他更為隱蔽的方式佔用上市公司資金。對於發生大額資金佔用的公司,各證監局要按照轄區監管責任制的要求,立即立案稽查。
為有力且有效推動大股東歸還佔用上市公司的資金,證監會上市部明確,各證監局可以視情況要求上市公司董事會申請凍結大股東所持公司股權,如大股東無法以現金清償則通過司法拍賣等形式將大股東所持股權變現償還;交易所可以視情況對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股東所持股權予以凍結、限制交易。
證監會上市部要求,對於出現的大股東資金佔用問題,各證監局和交易所要『發現一起、檢查一起、處理一起』,決不拖延推諉,決不姑息手軟,決不顧忌留情,做到『三點一線、即時聯動』,共同防止大股東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問題的復發。
證監會上市部同時要求各證監局,在7月31日前組織轄區內上市公司開展自查自糾活動,查找是否存在大股東非經營性佔用等不符合公司規范運作的問題,鼓勵上市公司主動發現問題,並自覺糾正。自查自糾活動結束後,證監局要成立工作組,針對發現的問題,於八月開展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專項大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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