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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帶孩子到鄰居家串門時,順手牽羊,將鄰居家的現金、首飾一並卷走。日前,該女子被河西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罰金8000元。
今年23歲的女青年蘇某家住本市河西區。去年6月至7月間,蘇某帶孩子到鄰居邱某家中與其子玩耍時心生歹念,趁人不備,先後三次從邱某家中竊得現金200元及白金項鏈、黃金項鏈、『長命百歲』兒童掛鎖等物品。後蘇某將黃金項鏈和兒童掛鎖變賣,獲贓款1100元。同年8月17日,蘇某再次在事主邱某家中盜竊現金時,被邱某當場抓獲,後經公安機關進一步偵查成案。案件審理過程中,蘇某的親屬繳納了賠償款6000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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