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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世博會官方參展者如果要在展館內開餐廳、賣商品,須經批准並向工商部門申請營業執照。
為規范和促進世博會官方參展者的經營行為,保護其合法權益,上海工商部門4日公布了《上海世博會官方參展者從事經營活動的登記管理辦法》。
根據這一管理辦法,受邀參加2010年上海世博會的國家和地區、國際組織、外國城市代表團在展館內從事經營活動,如場館建設、開設餐廳、銷售商品等,應當經過上海世博會事務協調局的批准。
得到批准後,計劃從事經營活動的官方參展者還要按規定向工商部門申請登記注冊。對於符合相關法定條件的申請者,上海工商部門將在受理申請之日起10日內核發《營業執照》。如登記事項發生變化或營業期限屆滿,參展者還應當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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