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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6歲的輕騎集團原董事長張家嶺曾是濟南企業界的『風雲人物』。
他於1988年12月任濟南輕騎摩托車總廠廠長,1992年10月任中國輕騎摩托車集團總公司總經理,1997年9月任輕騎集團董事長。
上世紀80年代中後期,張家嶺就任濟南輕騎摩托車總廠廠長時,企業處於難以為繼的邊緣,他上任後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整頓,引進了新項目。濟南輕騎從制造自行車零件起步,發展成為全國摩托車制造業的龍頭企業,鼎盛時期在香港和內地曾擁有三家上市公司,核心企業發展到50家,其中全資國有企業13家,合資企業19家,海外公司10家。
張家嶺也成為一個時期的風雲人物,曾被評為全國勞模,榮獲五一勞動獎章。
然而,2007年1月,當張家嶺再次成為國內外關注的新聞人物時,卻是因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被開除黨籍、公職。此時的濟南輕騎,留下了不足5億元的總資產,負債卻高達60多億元,拖欠職工28個月的工資和生活費,拖欠社會保險費5年多。
以張家嶺為主要犯罪嫌疑人的輕騎集團案件經過為期一年多的調查,目前已立案22起,包括5名廳級乾部和20名企業高管在內,共有44人受到查處,涉案金額高達10.9億元。
2008年7月1~3日,以張家嶺為主要犯罪嫌疑人的輕騎集團案件在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張家嶺被控以下6項罪名:
信用證詐騙——騙開信用證294筆,給銀行造成損失7.9億多元;
偷逃稅——采取偽造賬簿、記賬憑證等手段,偷逃稅款1024萬餘元;
貪污——集團旗下公司虛開工資,其中378萬餘元佔為己有;
挪用公款——將新大洲公司的650萬元供他人私人使用,至今未追回;
受賄——收受單位及個人賄賂共50.5萬餘元;
私分國有資產。
這個早已在社會上引起了廣泛關注的案件,終於正式浮現在公眾面前。曾被人稱為『輕騎教父』的張家嶺為什麼會中箭落馬?濟南市紀委辦案人員近日對張家嶺案進行了事實還原和評點。
貪污3376萬日元供女兒留學
1990年至2005年期間,張家嶺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安排上謀取利益,先後10次分別收受他人人民幣30萬元,美元2萬元。
1994年初,因工作需要,張家嶺提出辦理多次往返日本的簽證。按照日本的有關規定,辦理這種簽證必須在日本有固定收入,有交納稅款、養老保險費、健康保險費等證明。經協商,輕騎集團總公司與日商合資單位山東新和貿易株式會社自1994年4月至1998年3月,給張家嶺列支『工資』。該項『工資』屬總公司收入,但張家嶺從該項『工資』中先後支取日元3376萬餘元,折合人民幣256萬餘元,給其在日本留學的女兒用作生活費、房租及炒股等。
張家嶺在給濟南市紀委的檢討書中這樣寫道:『我的一生,是失敗的一生,以犯罪而告結束,悔恨痛苦,追悔莫及。思想起來,何以由好變錯,以至於犯罪……缺乏學習、法律知識匱乏,個人主義、利欲主義慢慢地滋生起來,於是從報效祖國逐漸(變成)為自己謀利了……』
濟南市紀委辦案人員評價說,國有企業黨員領導乾部不准利用職務便利謀取私利,不得擅自兼職取酬或領取其他報酬等,這些都有明確要求。而張家嶺沈浸在成績和榮譽的光環之中,逐漸從一開始注重生活享受,煙抽軟中華,酒喝高度茅臺,到熱衷於追逐名譽、地位,再到過於計較個人得失,直至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甚至以侵吞、私分等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構成了受賄、貪污等罪行。
涉嫌隱匿國資3800多萬元
2000年,輕騎集團出資成立輕騎集團置業有限公司,張家嶺任法人代表、董事長。置業公司在濟南開發建設了一處住宅小區,將部分期房銷售給山東某建設公司。
2001年,置業公司改制為民營企業。進行審計評估時,為減少公司國有資產的評估值,經張同意,公司未向會計師事務所提供這部分期房的銷售合同,致使開發這個小區所使用的土地的價值未被計入置業公司資產,3869萬餘元國有資產被隱匿。
2001年底,置業公司正式改制為山東隆生旺源置業有限公司並出售給張家嶺等5個自然人,張家嶺個人出資112萬元,佔公司股份的10%。
張家嶺在多家下屬公司兼任董事長,僅他在交代材料中列舉的個人出資入股的公司就達10餘家。而且,他還曾得意地說,兼任董事長調動資金就方便,下屬知道我用錢了,也不會問錢是公用還是私用。
張家嶺的所作所為潛移默化地影響了班子成員和中層乾部中的個別人。他們的心思游離於工作之外,或跑官要官、投機鑽營,或結黨營私、中飽私囊,而企業在生產經營管理中的混亂令人觸目驚心。
例如,輕騎集團銷售公司實行調撥車制度,回款後核銷產品庫存。截至2005年底,銷售總公司庫存商品餘額為1.5億餘元,但實際上已經沒有庫存了,賬實嚴重不符,造成巨額潛虧。而輕騎集團外貿公司購買新和貿易株式會社股權,經了解,該股權曾經分紅,但賬面一直沒有體現收益,也長期沒有人過問。
更有甚者,還有別有用心的人憑借掌握了張家嶺違法違紀的把柄,三番五次向張家嶺索要錢物。張家嶺曾擅自決定由輕騎集團擔保,安排海南新大洲摩托車有限公司借款650萬元給張某某個人經商使用。在案件調查過程中,張家嶺承認之所以將650萬元公款借給張某某,是因為自己有違法違紀的把柄被他掌握了。
瘋狂重組兼並建起的『大廈』不堪一擊
有人說,輕騎的發展史就是一部瘋狂的重組兼並史,輕騎的垮塌就是一部瘋狂抵押、擔保和開具『信用證』的融資史。
據公訴人指控,1995年5月至1999年6月,張家嶺因集團資金短缺、資不抵債,指使下屬利用虛構貿易合同開出信用證、將信用證在境外貼現後供輕騎集團使用的融資手段,先後在12家銀行騙開信用證294筆,金額折合人民幣40.8億多元,給銀行造成損失7.9億多元。
另外,檢察機關指控張家嶺犯有偷稅罪。輕騎集團光速分公司為了少交稅,向張家嶺匯報並經張同意後,采取偽造賬簿、偽造記賬憑證、在賬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等手段,偷逃稅1024萬餘元。
一方面,輕騎的兼並重組與非理性投資,急需強有力的資金支持;另一方面,融資後的償貸壓力又迫使輕騎為尋找新的抵押物而繼續重組兼並,以至形成惡性循環。在輕騎集團的發展歷程中,幾乎每年都有兼並與重組,幾乎每年都有融資。而一旦資金鏈條斷裂,隨之而來的就是『大廈』的瞬間跨塌。
截至2005年底,輕騎集團外貿公司先後在海外70多個國家和地區設立122家公司,投入資金和產品合計9600多萬元。如今,已造成損失8100多萬元。
『有時為了企業的擴大增長,可以不顧一切,加之權力過於集中,很難聽到相反的意見。』
『隨著企業的增長擴張,個人權力不斷增大,在生產經營中對決策後的風險估計不足,也缺乏對決策風險的追蹤和控制,往往願望是好的,其結果未必好,帶有一定程度的理想化色彩。』
『由於權力過於集中,又缺乏自我改造和約束的能力和自覺性,失去了監督。』
在張家嶺總結自己犯罪的四點教訓中,有三條涉及監督。
『做大做強』,打進『世界500強』,曾經是輕騎人的夢想。然而,離開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和健全的監督控制機制,豪言壯語總是顯得蒼白無力。
由於盲目求大,在企業的重大事項、重大措施、重大資金運作以及重要人事安排等工作中,存在重數量、輕質量的思維慣性,又缺乏監督、拒絕監督,導致輕騎集團的發展很快陷入惡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