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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交管局了解到,本市實施機動車輕微車損交通事故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機制見效,有效減少了因交通事故引發的交通擁阻,提高了道路通行效率。但交管部門提示,符合自行協商處理的輕微車損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因沒有自行撤離現場或自行協商解決,而受到交警處罰,應引起交通參與者的警示。
據了解,7月20日至昨天,全市8處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服務中心共受理交通事故1992起,保險公司賠付當事人車輛損失共206萬元,但有328名交通事故當事人因沒有自行撤離現場或自行協商解決而受到交警處罰。
交管部門提示,有的輕微車損交通事故當事人因不能確定或協商車損,或爭執責任而沒有自行撤離現場或自行協商解決,交警趕到現場處置後,將依法處罰有交通違法的當事人,因此提示交通參與者凡符合機動車輕微車損交通事故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規定的交通事故,應自行快速撤離現場並協商解決,或到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服務中心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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