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從交管局了解到,本市實施《機動車輕微車損交通事故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辦法》以來,有效減少了因交通事故引發的交通擁阻,提高了道路通行效率。同時,符合該規定但因種種原因沒有自行撤離現場或自行協商解決的受到交警處罰,應引起交通參與者的警示。
據了解,7月20日至昨天,全市8處『快處中心』共受理交通事故1992起,保險公司賠付當事人車輛損失共計206萬元,但有328名交通事故當事人因沒有自行撤離現場或自行協商解決而受到交警處罰。
據交管部門介紹,『快處』機制實施以來取得4個效果:一是該機制得到了市民認可,相關事故當事人能在最短時間內得到保險賠償,而且比以前減少了很多環節;二是交通事故責任劃分一目了然,使輕微車損交通事故處理實現了公平、公正、公開;三是交管部門受理的適用簡易程序交通事故明顯減少,7月20日至昨天,市區及塘沽區交管部門受理的輕微交通事故比實施該機制前同比減少了51.51%;四是有效減少了交通事故車輛佔用道路時間,緩解了因交通事故引發的交通擁阻。
交管部門提示說,有的輕微車損交通事故當事人因不能確定或協商車損,或爭執責任而沒有自行撤離現場或自行協商解決,交警趕到現場處置後,依法處罰了有交通違法的當事人,因此提示交通參與者凡符合該辦法規定的交通事故,應自行快速撤離現場並協商解決,或到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服務中心解決。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