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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寶林(已故),男,52歲,中共黨員,大專文化,生前是東麗區檢察院一名普通的檢查乾警。憑著對檢察事業的追求和向往,在檢查工作崗位上無私忘我地工作23年,2007年8月29日楊寶林在入所核查監外執行罪犯工作中因突發心髒病以身殉職,享年52歲。他給我們留下的是公正執法,一心為民的光輝足跡,為自己書寫了平凡而壯麗的篇章。
1984年楊寶林從部隊轉業回鄉,安置在東麗區檢察院工作,在他身上體現著『哪裡需要,就在哪站崗』的軍人風采。1992年因工作需要楊寶林調入反貪局,在反貪局工作的幾年裡他依法辦案,嚴把案件的事實關、證據關和法律關;他懂得公正嚴格地依法履行法律監督權力,保護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是檢察官的天職。他對工作的執著在當地也是出了名的。1993年12月楊寶林在辦理物資局經濟案件時,不顧惡劣的天氣和同志們出差到大慶進行案件調查。辦案時,面對被調查人帶來的十多名社會閑散人員的圍攻,楊寶林臨危不懼並義正言辭進行勸說,防止了事態的擴大;在連夜開車返回途中車壞在半路,楊寶林為了不耽擱時間,及時將調查材料送回天津結案,他不顧零下20多度的寒冷,用大衣鋪在車下進行修理,當把車修好時他手腳也已經失去知覺,但他毫無怨言。因調查材料的及時送回,為物資局挽回了32萬元的經濟損失。另外,在偵查某廠挪用公款案件中楊寶林連續加班四天四夜,三下沈陽等地,調取證據50餘份,為該廠挽回經濟損失64萬餘元。
楊寶林在控告申訴科工作中始終遵循著『來訪群眾的利益是最高利益』的工作信念。2005年7月的一天,一位78歲高齡、無兒無女、腿有殘疾、再嫁到東麗區華明鎮的遼寧老人因其丈夫將她11萬元土地開發補償款據為己有並將她趕出家門使她流浪街頭、乞討為生,為了要回應屬於自己的那份補償款,讓其丈夫繼續照顧他生活,求助到檢察院。這本不屬於檢察機關受理的案件范圍;但是,楊寶林十分同情老人的遭遇,幫助老人到法院立案,替老人寫訴狀並對老人丈夫進行思想教育,使老人合法權益得到了保障。類似這樣超出接待工作范圍的事情,在楊寶林身上已不是新鮮事了,也說不清楊寶林究竟無償為來訪人提供過多少幫助。
楊寶林在監所檢察工作中,始終以一名優秀共產黨員的標准嚴格要求自己。他和科內同志一道,深入基層派出所逐一核查監外執行罪犯共計400餘人次,開展集中檢察工作2次足跡遍布全區560餘平方公裡,每次核查回來他都及時將當日工作情況進行核對整理,並將信息報送上級部門。
2007年8月,全市開展的『核查糾正監外執行罪犯脫管漏管專項行動』進入到核查階段。楊寶林不顧年過半白的年齡,在兼顧駐所檢察工作的同時,還全身心的投入到核查糾正監外執行罪犯脫管漏管工作之中,他忘卻駕車勞苦,與核查組的同志對監外罪犯情況逐人逐項仔細核對,直至8月29日,在公安東麗分局張貴莊派出所核查工作中突發心髒病再也沒有醒來。
楊寶林的一生是平凡的。他竭盡全力為群眾多辦事、辦實事、辦好事,做人民群眾的貼心人。他無論在什麼崗位、做什麼工作,都是乾一行、愛一行、專一行。楊寶林以飽滿的工作熱情和嚴謹的工作態度全身心的投入到崇高的檢察事業,獻出了年僅52歲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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