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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出通知,印發經國務院批准的《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以下簡稱『 三定』規定)。根據『三定』規定,質檢總局調整職責,今後不再直接辦理與企業和產品有關的名牌評選活動。
有關人士表示,這次調整有望改變名牌由政府部門說了算的狀況。『品牌是市場效應的自然反映,產品是否是名牌,消費者最有發言權,應該由市場說了算,或者由沒有政府背景的行業協會評選。』該人士稱,政府部門對名牌產品進行評選,相當於用政府的信譽為商家做擔保。由於評上名牌產品後,產品可以享受免檢等優惠政策,因此政府部門評選的名牌對於企業來說有很大的誘惑力。為能評上名牌,有些企業甚至不惜采取各種手段,導致最後名牌評選的公平、公正存有疑問。
雖然今後質檢總局不再直接辦理名牌評選,但是按照『三定』方案,它還將承擔起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責任,負責質量宏觀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國家質量振興綱要,推進名牌發展戰略,實施缺陷產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等。
此外,此次職責調整中,質檢總局還將進一步減少直接審批事項,下放審批權限,調整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和進出口商品法定檢驗范圍,並將有關技術性評審及事務性工作交給符合法定條件的相關事業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