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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我國服務外包產業發展,支持服務外包企業做大做強,積極承接國際服務外包業務,促進貿易增長方式的轉變,財政部和商務部將安排專項資金,重點支持我國服務外包基地城市公共平臺建設及企業發展,降低服務外包人纔定制培訓的成本。
財政部與商務部於日前聯合發布的《關於做好2008年度支持承接國際服務外包業務發展資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稱,2008年國家對承接服務外包提供資金支持的領域和重點為商務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確定的『中國服務外包基地城市』、『中國服務外包示范園區』的服務外包企業和列入商務部重點服務外包企業名錄的企業,以及提供各類適用承接國際服務外包人纔的培訓機構。此外,支持服務外包承接地的相關公共服務平臺設備購置及運營費用和服務外包企業取得國際通行的資質認證亦在支持之列。
申請企業的資格條件包括『已與一家或多家服務外包發包商簽訂中長期提供服務外包業務合同,企業每年提供服務外包業務額不低於150萬美元,其中向境外最終客戶提供服務外包業務額佔70%以上;以及近兩年在進出口業務管理、財務管理、稅收管理、外匯管理、海關管理等方面無違法行為』等具體要求。
根據通知安排,對2007年9月以後取得『中國服務外包基地城市/示范園區』稱號的服務外包承接地有關公共服務平臺設備購置及運營費用,給予定額支持,專項支持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和公共培訓服務平臺所需設備購置及運營費用。
同時,對符合條件的服務外包企業自2008年1月1日以來取得的開發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鄄MI)、開發能力成熟度模型(CMM)、人力資源成熟度模型(PCMM)、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IT服務管理(ISO20000)、服務提供商環境安全性(SAS70)等相關認證及認證的系列維護、昇級給予支持,每個企業每年最多可申報3個認證項目,每個項目不超過50萬的資金支持。
商務部會同財政部審核各地上報的申請後,確定支持金額。財政部於本年度內按照預算級次撥付各省級財政部門,由省級財政部門按照國庫管理規定撥付至服務外包企業和培訓機構。
通知要求,各地財政、商務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資金的監督管理,確保資金及時到位。對承辦企業報送的資金撥付申請等有關材料要妥善保管,以備核查。對違反通知規定的單位,財政部、商務部將全額收回資金,取消其以後年度申請資格,並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予以處理;情節嚴重或觸犯國家法律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或單位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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