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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種植經濟作物、銷售保健品為幌子,安徽省阜陽市一詐騙團伙非法募集資金7000多萬元,其團伙骨乾成員張學彤近日被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其他團伙骨乾成員被判處有期徒刑。
阜陽市中院審理查明,2005年5月至2006年8月,以張學彤、劉鵬、馬希山等人為骨乾的詐騙團伙采取虛假出資手段,先後成立阜陽市樂華農業開發有限公司、阜陽幸之緣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安徽省樂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高額回報為誘餌,以種植瓜蔞、銷售保健品為幌子,在安徽省阜陽市、淮北市、淮南市、亳州市和河南省鄲城縣、江蘇省徐州市等地設立服務部,向社會群眾非法募集資金,先後有3000多人次參與投資。至案發,這個團伙共吸收集資款7310.9萬餘元,除向集資戶返還5500多萬元外,尚有1700多萬元未能返還。
為增強欺騙性,該團伙還在農村租地約200畝,對外宣稱『千畝瓜蔞基地』,讓當地農民種植,但多數地塊卻種植小麥等農作物。這個團伙還在公司設立宣傳部,編印營銷、宣傳手冊,給集資群眾辦培訓班,通過熟人關系申辦『消費者信得過企業』『重合同守信用單位』的牌子,除租賃綜合樓作為辦公場所外,還購置高級轎車裝潢門面。2006年6月,由於後續集資跟不上,該團伙停止返還客戶集資款,被舉報後案發。
法院認定,該團伙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募集資金,構成集資詐騙罪。根據各被告人在實施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情節,遂依法判處張學彤無期徒刑,並處罰金40萬元;分別判處劉鵬、馬希山等人15年以下、11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30萬元以下、15萬元以上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