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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公款70多萬元,避罪外逃將近10年,甚至出家做了和尚,身心疲憊的陝西省漢中市漢臺區某銀行東二路儲蓄所原主任兼會計劉自強最終迷途知返,主動向漢臺區檢察院投案自首。近日,劉自強以貪污罪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
1999年3月,漢中市漢臺區石某因購房,到某銀行東二路儲蓄所取款6萬元,沒想到電腦屏幕顯示錢已被提前支取。該銀行迅速采取緊急措施,在無條件賠付儲戶存款後,迅速組織專人查賬並報案。
經過3個月的調查,初步查清儲蓄所存款短缺50多萬元。隨著調查工作的不斷深入,該儲蓄所主任兼會計劉自強有重大嫌疑,但他早已音訊全無。
案件移送漢臺區檢察院,辦案人員歷時3個多月,先後查閱了事發儲蓄所的所有賬務資料憑證,調取了87筆涉案150多萬元的憑證逐一比對,先後形成卷宗18冊,初步認定劉自強涉嫌貪污70.7萬餘元的事實。
該案被列入當年陝西省檢察機關掛牌督辦的第一案,並通過全國公安網通緝劉自強。乾警們對所有線索逐一梳理,並根據劉自強家中的八卦圖和常年吃齋念佛的特點,到法門寺、大雁塔、武當山、峨眉山等佛、道教聖地搜尋線索。2001年10月,辦案乾警在湖北武當山功德碑上看到了劉自強捐款的名字,同時在其他幾處地方也得到了有價值的線索,乾警們在劉自強可能出現的地方守候布控。2003年,漢臺區檢察院將網上抓捕劉自強的懸賞金提高到5萬元,並進一步加大抓捕力度。
今年3月3日晚上10時許,一個身高1.7米、神情憔悴、身著黃衣的和尚在漢臺區檢察院門口徘徊許久,最終走進值班室,他就是劉自強。
面對檢察官,劉自強如釋重負地長吁一口氣,如實交代了自己貪污的事實,並述說了近10年逃亡的經歷。在漫漫逃亡的日子裡,他一次次從噩夢中驚醒,惶惶不可終日。為躲避內心的折磨,他跑到全國許多名山古剎,曾經在湖北武當山捐款以求功德安慰自己,在四川青城山最高峰上徘徊,在樂山放生池花4000元買龜放生……他試圖從佛門淨地的幽靜中得到內心的平靜,但痛苦的煎熬卻一天也沒有停止。2008年初,劉自強身上帶的錢物所剩無幾,更加想念家人,在經過激烈的思想斗爭後,他最終選擇了投案自首。
5月16日,劉自強被依法逮捕。7月2日,他被漢臺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貪污罪對其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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