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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灣『最高檢』特偵組偵辦機要費案,今(三)日上午九點半,再度以被告身分傳喚陳水扁到案,說明機要費的支領狀況。陳水扁在兩名律師李勝琛及李貴參的陪同下抵達特偵組,但是面對媒體詢問,陳水扁不願回答任何問題。
陳水扁是在上午八點四十分離開寶徠花園廣場住處,直接驅車前往特偵組辦公室應訊。
報道說,特偵組於七月二十四日、八月十二日二度因『國務機要費』案傳喚陳水扁到案說明。陳水扁在前兩次應訊時,都援引前臺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為例,強調『國務機要費』性質與特別費相同,是『特別的特別費』,並強調自己在『國務機要費』案中沒有貪瀆的主觀犯意,也沒有客觀上貪瀆的犯行。
特偵組原本要秘密於八月三十日傳喚陳水扁到案,但是訊息意外泄漏,加上當天『臺灣社』在凱達格蘭大道舉辦游行,特偵組為了避免意外衝突發生,遂取消原定日期,將傳喚日期改在今天上午九點三十分。
項目小組表示,陳水扁過去兩次應訊時,曾向檢察官表示,有些對他有利的機密事證還未對當時偵辦的前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提出,因此他考慮將數據交給特偵組。不過特偵組至今尚未收到陳水扁或委任律師提出所謂的『機密事證』。
此外,臺北地方法院也已經發出傳票,要請假十六次的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務必在十九日上午准時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