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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纔出生3天的嬰兒,被親生父親扔在公園裡。三天四夜後,嬰兒陰差陽錯地被一對老夫妻發現。昨天,這名父親戴著手銬走上法庭,被餘杭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有期徒刑6年。
這個狠心的父親叫史海軍,初中畢業。去年,他跟妻子彭巧雲從甘肅老家來到餘杭臨平打工,留下兩個女兒在老家。今年5月28日,彭巧雲又得一女。2天後,夫妻倆發現女兒臉色很黃,就到附近海寧許村衛生院看醫生。醫生告訴他們,孩子可能得的是ABO溶血癥,因為彭巧雲是O型血,最好到餘杭區第一人民醫院查一下。
5月30日上午,夫妻倆把女兒送到了餘杭第一人民醫院。最後,史海軍得到了一個最不願得到的消息:女兒確診為ABO溶血癥,需住院治療。他辦理完住院手續後,緊張地問醫生:『我女兒會怎麼樣?治好要多少錢?』接治的姚醫生說:『治好要3000元錢吧,出現不良情況的幾率很小。』
孩子住進病房後,史海軍就和妻子回家了。下午4點多,史海軍跟妻子說:『我去醫院看一下孩子。』妻子一直等啊等,天黑了,到了晚上6點多,史海軍皺著眉頭回來了。他告訴妻子:『孩子送得太晚了,沒了。』聽到消息後,妻子猶如天塌下來了,不斷地哭。
在那2個多小時裡,史海軍到底做了什麼?昨天,法庭上揭露了他的行徑:
出門後,史海軍來到醫院告訴醫生:『我女兒要出院,我要乘飛機回甘肅治療。可能今天晚上或明天的飛機。』醫院不同意,他強烈要求出院。抱著女兒,他在醫院門口打了輛的士。他叫司機往北開,在臨平公園門口下車了。順著一條山路,史海軍就抱著女兒往上爬,爬了20多分鍾後,他停了下來。看到一處雜草叢生,他就將懷中的女兒扔在了此處。
『我擔心她長大後腦子不好使,是個廢人。』『我想她會死掉的,讓她自生自滅吧。』史海軍說。
6月3日早上5點多,住在餘杭荷花塘的李錦清、趙正花夫婦去臨平公園鍛煉身體。『走到路邊,突然聽到「嗷嗷」的聲音,以為是貓叫聲。我就循著聲音走過去了,走近一看居然是一個小孩。』李錦清說,『孩子身上都是被蚊子、蒼蠅叮咬的紅點點。我跟老太婆看得都流淚了,老太婆連忙脫下外衣把她包起來。』兩老報了警。民警迅速將孩子送到了餘杭區第一人民醫院治療。看到孩子手腕上的腕帶,醫生馬上明白了一切。
昨天庭審到一半,一名面色憔悴的女士走進了旁聽席。她就是彭巧雲。從5月28日開始,她經歷了幾喜幾悲:喜得一女,卻患溶血癥;突聞孩子死了;孩子沒有死,是丈夫拋棄了孩子;丈夫因故意殺人罪被逮捕了,留下家中未長大的3個女兒……聽到6年有期徒刑,她望著那個審判庭久久不願離去,呆呆地長嘆一聲。
法理解釋
為啥以故意殺人罪起訴
史海軍棄嬰,檢察部門為何以故意殺人罪而非遺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庭審後,檢察人員給記者區分了『故意殺人罪』與『遺棄罪』:如果把嬰兒遺棄在一個明顯能被人看到的地方,如他人家門口、車站、碼頭等,適合後一罪名;而案中史海軍遺棄地偏僻,一般人不大會找到,主觀上希望通過遺棄剝奪他人生命,已構成故意殺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