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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男子當場落網被判刑
一男子為謀財將黑手伸向高校學生,一個月間,5次混進大學圖書館內盜竊學生財物。日前,該男子被河西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罰金2000元。
家住本市西青區的無業男青年陳某曾兩次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今年4月10日14時許,陳某又竄至天津財經大學圖書館一樓借閱處,趁在此借書的學生崔某離開之際,從其背包內竊走諾基亞手機一部及裝有儲蓄卡、身份證和200元現金的錢包一個。作案後,陳某逃離現場,將所盜手機變賣得款180元。順利得手後,陳某又於四、五月間先後三次竄至該圖書館內,以上述手段盜竊學生財物,總計竊得人民幣480餘元、手機一部及儲蓄卡、身份證等物。
5月12日15時許,當陳某再次竄至該圖書館內行竊時,被學校乾部發現,當場被抓。後公安機關接報警趕至現場,經進一步偵查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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