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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按揭』,也稱『反向住房抵押貸款』,是指房屋產權擁有者,把自有產權的房子抵押給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後者在綜合評估借款人年齡、生命期望值、房產現在價值以及預計房主去世時房產的價值等因素後,每月給房主一筆固定的錢。房主繼續獲得居住權,一直延續到房主去世。當房主去世後,其房產出售,所得用來償還貸款本息,其昇值部分歸抵押權人所有。
倒按揭出現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最早是由美國新澤西州勞瑞山的一家銀行創立的。目前在發達國家已有二十年的歷史了。
倒按揭貸款的放貸對象主要是有住房的老年人,一般是老人把屬於自己的房子抵押給銀行,銀行估價之後,每月或者整筆地付給抵押人錢款;最後,房子歸銀行所有,或者再由子女買回。這種貸款方式最大的特點是分期放貸,一次償還,貸款本金隨著分期放貸而上昇,負債也相應增加,自有資產則逐步減少。由於這種貸款方式與傳統的按揭貸款相反,故被稱為『倒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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