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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央行反洗錢報告:2007年反洗錢現場檢查共處罰350家違規金融機構 新華社發 |
中國人民銀行今天發布的《2007年中國反洗錢報告(摘要)》顯示,自2003年起5年間,中國高效率確立了反洗錢法律、監管和組織機構的基本框架,建立起了較為完整的反洗錢制度。
《報告》披露,去年央行對4533家金融機構進行了反洗錢現場檢查,處罰金融機構350家,罰金共計2652.42萬元。其中,有347家涉及未按規定識別客戶身份或是未按規定報告大額和可疑交易,其餘3家涉及未按規定建立健全反洗錢內部控制。
中國人民銀行4日發布了《2007年中國反洗錢報告》。報告顯示,2007年,央行協助偵查機關調查涉嫌洗錢案件328起,涉及金額折合人民幣約537.2億元。
報告稱,自2003年中國人民銀行著手承擔國家反洗錢協調工作起,5年間中國反洗錢工作取得了矚目的成績,建立起了較為完整的反洗錢制度。
報告指出,未來5年是中國反洗錢發展的戰略時期,也是檢驗和完善中國反洗錢制度的重要時期。在制定中國反洗錢戰略中,將強調針對性、均衡性和有效性並重的原則,分步、穩定的推進體系構建,重點完善核心制度,全面提昇反洗錢制度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