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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當局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涉嫌隱匿陳水扁家庭海外洗錢公文案,臺北檢方五日上午先後傳訊葉盛茂、陳水扁,並讓兩人當庭對質。兩人依然對葉盛茂是否有交付給陳水扁有關扁家海外洗錢案情資公文各說各話。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葉盛茂是在上午九時三十分許前往臺北地檢署應訊,陳水扁則是在上午十時五十三分許抵達。檢方先訊問葉盛茂,待陳水扁抵達偵查庭後,隨即讓兩人進行對質。
由於陳水扁腰痛,因此檢方允許陳坐著應訊,雖然他與葉當庭對質,兩人言詞交鋒銳利,但並未出現火爆情形,氣氛尚稱平和。其中,葉盛茂因具被告身份,檢方准律師杜英達在場。陳水扁則是證人身份,沒有律師陪同,檢方也特別要求特勤人員在偵查庭外等候。
葉盛茂在偵訊中的說法與日前記者會大致相同。他曾在二00七年一月口頭報告情資,並在今年二月親自到『總統府』,將公文面交陳水扁。確實的日期,他已記不得。
陳水扁仍堅決否認有收到公文,並稱葉盛茂向他陳報的只是情資。陳認為,這些數據不是循正常管道呈報,所以他當做情資處理,回家詢問妻子吳淑珍。
檢察官當庭提示搜索葉盛茂住處,查扣『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簽報之調錢貳字第00九七000四二三七0號,有關開曼群島金融情報中心提供黃叡靚賬戶涉嫌洗錢資料的公文復印件,要求葉確認,他當面交付給陳水扁的公文,是否同份公文的正本。葉稱是。
但陳水扁否認曾經看過這份公文封面,強調他只知情資,不知公文。
葉盛茂指證,他是在今年二月間,利用每月定期會報的機會,將公文上呈陳水扁,且當時一名『在場人證』,可證明他確實曾把公文面交陳水扁。檢方將傳喚這名重要證人說明。據透露,這名在場證人,極可能就是當時的『國安局長』許惠佑。但檢方基於偵查不公開,不願證實其身份。
庭訊後,檢方要求陳水扁具結後,讓他先行離去。目前檢方暫無讓兩人測謊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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