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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黃公路及102省道堵路事件追蹤
交警部門披露堵路事件細節
5日發生的貴黃公路及102省道堵路事件,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惡劣的社會影響。事件組織者姜家祥以其妻被撞身亡一事中交警『處理不公』為由將道路堵斷。9月6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負責人表示,交警部門在處理姜家祥妻子被撞身亡一事中的處理程序合法。
當天下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大隊負責人詳細介紹了姜家祥妻子車禍的過程:8月25日下午3時50分,三橋車管所下行路段,發生一起貨車與行人相撞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門在接到報警後,迅速趕到現場進行勘查,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並暫扣了肇事貨車。
經過調查,事發當時,傷者汪某(姜家祥妻子),在離人行道48.5米位置處,橫穿馬路被貨車撞倒,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62條的規定,應負事故的主責。
其間,雙方自願簽訂協議:貨車車主和駕駛員,將車輛變賣用於傷者治療。隨後,9月3日,傷者汪某因傷勢過重醫治無效死亡。
9月5日上午,死者家屬到交警部門准備拿回肇事車輛變賣,並發現車輛原裝載的2噸多鋼材,已由交警部門發還貨主。
於是,當天下午,姜家父子以交警部門處理『不公』、『擅自』發還貨物為由,將貴黃公路及102省道堵斷。
據交警支隊負責人介紹,肇事貨車所裝載的鋼材,與車禍沒有因果關系且系貨主所有,而非車主所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只要貨主提供相關證明,交警部門就要發還貨物,並不需要通知死者家屬,更不需要得到死者家屬的同意。
同時,該負責人還表示,在汪某交通事故中,交警部門及時出警、送治傷者、積極協調,其程序沒有違法違規和不當之處。
四名堵路事件參與者被依法調查
9月6日,記者從(貴陽)市公安局獲悉,繼9月5日晚貴黃公路及102省道堵路事件組織者姜家祥、姜偉父子被行政拘留後,9月6日凌晨,事件中的趙永琴等四名參與者被帶回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調查。
據了解,為嚴肅處理事件中的組織者、參與者,5日晚至6日凌晨,烏當警方連續工作,通過調看事件現場的取證錄像,確定了趙永琴等四人參與了堵路事件。
6日凌晨1時許,警方迅速趕到烏當區金華鎮三甫村,將趙永琴(女,36歲,系姜家祥侄兒媳婦),羅佔鳳(女,45歲,三甫村村民),黃天喜(男,26歲,羅佔鳳之子),姜家芳(女,58歲,姜家祥之姐)控制。
目前,公安機關已將四人帶回依法進行調查,並將視情節作相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