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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委昨日發布,《北京市房地產經紀行業動態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實施,該辦法旨在規范房地產中介行為,保護市民的合法權益。北京市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此次北京還專門制定了房地產中介違法違規行為的計分標准,對於未落實資金監管、違規從事居間代理業務等47種違法違規行為,確定了處罰處理依據、處理措施、記分分值等。並作為房地產中介行業動態監管的依據。
行政主管部門通過機構備案、巡檢、受理群眾舉報投訴等渠道對機構及人員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並記分,『房地產中介如果出現違法違規,將按照分值進行扣罰,積分分為3分、6分及12分三個分段。』扣罰積分達到一定分值,有關部門還會對違規中介,進行暫停業務、社會曝光等相應處罰。
此外,此次針對中介機構的從業人員,也規定了記分制的標准。積分分為3分和6分二個分段,從業人員達到3分時,將對其進行批評教育,要求其參加不少於一天的專業培訓,並將其違法違規行為向社會公示1年。一旦積分達到6分,建設部門將對其進行核查,並暫停其從業注冊1年,將其違法違規行為向社會公示2年。
房產中介違規扣分處罰標准
扣罰積分達3分
對機構負責人和從業人員進行約談告誡,將機構列入重點監管名單,相關管理部門聯動對其加大日常監管力度。
扣罰積分達6分
對違法違規行為未及時整改的,暫停其新設分支機構備案3個月,暫停其二手房網上簽約、租賃的居間和代理備案等業務至少3個月,同時將其違法違規行為向社會公示1年。
扣罰積分達12分
違法違規行為未及時整改的,將暫停其二手房網上簽約、租賃的居間和代理備案等業務至少半年;同時其違法違規行為將向社會曝光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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