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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發出《關於加強我市互聯網地圖和地理信息服務網站監管實施意見的通知》
近日,一位讀者在一家汽配城購買了一款1000多元的車載GPS,一次去北京,完全按照指示路線走,結果不但繞了好幾條冤枉路,最後還反向闖入了一條單行道。焦頭爛額的他實在搞不明白:為什麼自己請了一個『瞎指揮』?後來有『業內人士』直言不諱地告訴他:『這地圖用的是盜版的,所以不准確。』
『問題地圖』危害不小
現在,很多人的手機都帶著電子地圖和衛星定位系統,在車上GPS導航也是非常時尚的地理服務信息,很多人認為有了這樣的『電子向導』自己出門就安全省力了。可是,它們要是不正確,可就是添亂了。為了保證網上地圖和地理信息服務的准確性,本市發出《關於加強我市互聯網地圖和地理信息服務網站監管實施意見的通知》,杜絕『問題地圖』在網上的傳播。
一些單位和個人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具資質或未經批准,擅自提供互聯網地圖和地理信息服務,發布錯誤的國家版圖,把一些敏感的、不宜公開的、甚至是涉及國家秘密的相關地理坐標數據信息標注在互聯網地圖上。
這些問題的出現,嚴重損害了國家利益,威脅國家安全。為加強互聯網地圖和地理信息服務網站的監督管理,促進和諧網絡建設和地理信息產業的健康發展,本市特制定相關的監管意見。
互聯網地圖要實行市場准入
從事互聯網地圖編制活動,必須取得相應的測繪資質證書。從事互聯網地圖出版活動,必須取得互聯網出版許可證。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互聯網地圖編制和出版活動。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互聯網上擅自公布重要地理信息數據。在互聯網上需要使用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的,應當使用依法公布的重要地理信息數據。利用涉及國家秘密的測繪成果開發生產互聯網地圖和提供地理信息服務,必須先經國家測繪局或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進行保密技術處理。依法從事互聯網地圖和地理信息服務的企業,登載、使用曾經在網絡以外載體上依法出版的地圖,或從國家測繪局網站下載的地圖,要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和新聞出版部門備案。加強對網上地圖的跟蹤監督,防止違法違規地圖的傳播。 各區縣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轄區內的互聯網地圖和地理信息服務網站進行全面徹底的檢查。凡未經國家測繪局或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准的互聯網地圖,一律不得登載和轉發;對於存在問題的互聯網地圖,要依法嚴厲查處。建立舉報獎勵制度,鼓勵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違法違規互聯網地圖和地理信息泄密案件。
本市測繪成果2年一更新
據悉,從今年開始,本市要推進測繪新科技的廣泛應用,開通GPS跟蹤站網,推廣DMC數碼航空攝影技術、衛星遙感技術、機載雷達航空攝影測量技術,實現測繪航空攝影成果每2年更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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