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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為『網絡暴力』埋單
到底誰來埋單?———這是今年4月17日、5月27日和7月9日三次庭審中,我國『網絡暴力』第一案的原被告雙方苦苦追尋的問題。
因為網絡的特殊性以及注冊的非實名制,網友的真實身份往往無法得知;當『網絡暴力』發生後,網站就成了受害者維權的最後一根稻草。
『誰是罪魁禍首?網站!』一位網友毫不客氣地說道,『如果說我們違法了,那麼網站不但為我們提供了違法的空間,甚至是在誘導我們違法』。他指出,很多『人肉搜索』的發起者正是網站,網友只是充當看客和參與者而已。
『有時,網站確實是主導者。』今天,一位業內人士接受記者采訪時稱,網站賴以生存的是點擊率,點擊率越高廣告等收入就越多,而性和暴力是增加點擊率的主要法寶。他舉例說:『像一些中學生毆打同學的視頻,按照互聯網的相關規定,網站發現這類信息時,有義務立即刪除,但實際情況是,很多網站非但不會刪除,還會把這類信息放在首頁或置頂。』
在采訪中,一家相關網站的負責人並不避諱地向記者表示:『制作「網絡通緝令」進行「人肉搜索」就是為了提高網站的知名度;有時「人肉搜索」發起者看似是網友,實際上都是網站的工作人員。』
『如今網站間的競爭如此激烈,這麼做也是為了生存。』這位負責人說,對於涉嫌侵權的問題,他坦言之前確實沒有足夠的重視,『如果當事人打來電話要求刪除的話,我們會照辦的』。
記者通過網絡搜索發現,如今越來越多的網站開闢了『人肉搜索』、『惡搞』等頻道,更有一些網站直接以此為名。一家『人肉搜索』網站的版主發出了這樣的宣言:法律和警察辦不到的,交給我們!
中國互聯網協會政策與資源委員會委員於國富認為:『有些網站為了尋求瀏覽量,故意制造「網絡暴力」事件,或者對於自發的「網絡暴力」事件推波助瀾。網站顯然也應該對這樣的侵權行為承擔責任。』
一家博客網站的負責人指出:『我們並沒有主動制造「網絡暴力」,可網站每天的發貼量那麼多,我們無法辨別哪些內容是侵權的,也來不及刪除,把責任都推給網站有失公平』。
一般網站分為ISP和ICP兩類,ISP是指那些提供論壇、搜索、互聯網存儲服務的互聯網服務提供商,ICP是指那些通過自己的編輯整理上傳相關內容的互聯網內容提供商,其承擔的責任應該有所不同。
『ICP因未盡到謹慎的核實注意義務而導致侵權行為的發生,ICP網站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鑒於ISP網站的內容由用戶上傳,如果內容侵權,網站並不直接承擔侵權責任,但網站有義務在得知後及時制止侵權行為,否則就要承擔侵權責任。』於國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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