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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某與賀某是一對年近60歲的老夫妻,可是不久前,龍某卻走進了法院大門,要求與妻子賀某離婚。
照顧病妻10年 僱主欲和保姆結婚1997年1月,賀某突然中風,由於兒子們工作繁忙,照顧賀某的重擔就落在了龍某一個人身上。為了方便照顧妻子,龍某請來了一位名叫徐敏的保姆(化名),徐敏在龍某家一乾就是10年。在長時間的共同照顧賀某的過程中,龍某和徐敏產生了特殊的感情。
此時,龍某已是年近6旬的老人,經過深思熟慮,他鼓起勇氣向青雲譜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解除與賀某的婚姻關系。
龍某在訴狀中說,他照顧生病的妻子12年,隨著年歲的增長,漸感體力不支,加上自己有追求晚年幸福的願望,懇請法院支持他的離婚訴請。並稱只要他一息尚存,就會一如既往地照顧妻子。如果他再婚,將和再婚妻子一起照顧賀某。
法官調解判『離婚不離家』了解到本案的特殊情況後,青雲譜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法官組成臨時法庭,上門來到了這個特殊的家庭,並邀請當地居委會和龍某賀某退休辦工作人員,見證了整個庭審過程。
法官考慮到龍某、賀某對離婚沒有意見,主持了調解,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雙方離婚,賀某對現居住的一間房子享有所有權和永久居住權,無論龍某是否再婚,將照顧賀某直至壽終正寢。(楊琦、陳一萍、記者劉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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