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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歲的劉鳳榕是河西區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法院工作20年來,她孜孜不倦、嚴明剛正,用自己公正廉明的執法和耐心細緻的勸導,審理調停了一樁又一樁民事案件,保護着羣衆的利益。法庭上,她是好法官,法庭下,她是老大姐,認識她的老百姓都說:“劉姐是個好法官,更是個好人,她審理的案件,我們服!”
劉鳳榕1988年調入法院,1993年開始擔任法官,從事民事審判工作。民事案件涉及婚姻家庭、鄰里糾紛、債權債務、損害賠償等方面,和羣衆日常生活、基本利益息息相關,案情錯綜複雜,當事人之間往往又摻雜人情糾葛,難以決斷。對於民事審判工作,劉鳳榕覺得有苦有累,可更多的還是一份欣慰和自豪,她常和同事們說:不到萬不得已,老百姓們不會來法院,既然來了,咱們就一定要幫一把,依法公正地保護羣衆利益既是咱們的責任,更是一份光榮,因爲老百姓信任咱們。
自從擔任法官以來,劉鳳榕審理了近3000件民事案件。爲了能公正審判、不出差錯,劉鳳榕沒少下功夫,不辭辛苦走訪當事人瞭解情況、深夜獨自翻查案卷瞭解相關案例、法庭上耐心勸導幫助雙方調解,付出了多少辛苦只有劉鳳榕自己心理最清楚。2006年,9名新疆人起訴一被告人欠葡萄乾、杏脯、話梅等貨款26萬元,並曾圍堵過被告人,威脅如不付款將以暴力方式解決。接到案件,劉鳳榕不僅協同區宗教委等部門爲新疆同胞聘請漢語翻譯,多次接待原告和他們的在津親屬,做好情緒疏導,還積極勸導被告,甚至庭審時還多次站到當事人之間防止意外事件發生。在她的努力下,雙方不僅當庭調解,並且僅用了一個月時間就全部貨款執行完畢。9名新疆同胞感激不盡,親自爲劉鳳榕和同事們送來錦旗與葡萄乾,並連聲稱讚“亞克西”。
多年審判工作讓劉鳳榕積累了豐厚的經驗,對待當事人,她主動換位思考、因勢利導,在審判的同時做好思想工作。面對離婚訴訟,她洞察原因,在尊重當事人意願的基礎上,耐心勸導、化解矛盾;對於不盡贍養義務的不孝子女,她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依法保護老人權益;遇到繼承糾紛,她公平對待、相互溝通,激發當事人的親情友愛。耐心細緻的交流不僅讓案件審理更加順利,也讓劉鳳榕得到了當事人的信任和稱讚。一次,劉鳳榕接手了一個房產案件:70多歲的繼母在老伴去世後,起訴一起居住的繼子、兒媳與孫女一家三口,要求承租老伴留下的一套偏單,而繼子一家有一套獨單,也符合騰房條件。雙方交涉不成,最後鬧上法庭。鄰居們誤以爲繼子一家欺負老人,紛紛支持騰房。通過多次到家中走訪瞭解情況,劉鳳榕得知繼子一家三口都有殘疾,更需幫助。法庭上,她耐心分析雙方實際情況,並從維護一家人關係、幫助弱勢羣體角度提出了調解建議。最後,繼子一家重新裝修了獨單供老人居住,老人也將偏單讓給繼子一家,雙方皆大歡喜。旁聽的鄰居們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可劉法官真行,不僅老人、子女各得其所還不傷感情,這個案子斷得好!
象這樣的案例,在劉鳳榕工作中還有很多,一次次公正的審判、一回回耐心的調解,不僅讓劉鳳榕贏得了羣衆的信任和好評,也讓她在工作崗位上屢獲殊容。自擔任民事審判工作以來,劉鳳榕先後於1998年榮立天津市法院系統個人三等功,1999年、2000年兩次獲得天津市法院系統“人民滿意的好法官”稱號並榮立個人二等功。2000年,她還以年結案426件、連續三年超300件的優異成績當選爲天津市勞動模範。
因爲業務精良、經驗豐富,今年劉鳳榕又離開審判崗位,開始負責案件評查工作。每天,她都要仔細翻閱大量案卷,查看法律文書,並對一些問題進行詳細調查,對於發現的問題,她一一記錄下來,找相關同志提醒注意,對於具有普遍性的問題,她主動請示院長開展集體學習,針對發現的各類情況列舉分析,查找原因。她還經常向院長提出制度落實、隊伍建設、案件管理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議。工作中,她更是嚴以律己、率先垂範,她常提醒年輕人工作要細緻認真,這不僅是協助法官工作,更是爲自己將來擔任法官積累寶貴的經驗。對於工作,劉鳳榕認真嚴厲,特別是當她糾正過的錯誤有人再犯時,她會批評指正、不留情面;對待同事,她又團結包容,無論是給同事家病人送藥探望、還是關心困難朋友子女,她都從不落空。同事們無不稱讚她嚴管厚愛、包容大度,是個名副其實的好法官、好大姐。
不僅在單位,在社區中,劉鳳榕也是有名的熱心人。由於長期從事法律工作,鄰里們有了問題,都願意來和她商量商量。無論是鄰里糾紛、家庭矛盾,還是民事訴訟、法律諮詢,只要找到自己,劉鳳榕幾乎從沒拒絕過,總會細緻耐心地接待講解。一次,社區幾家鄰居因不交供熱費被起訴,找到她想辦法。劉鳳榕一邊指導他們如何應對法律問題、對於供熱溫度不達標應如何舉證,保護自身正當權益,一邊潛移默化地給鄰居做工作曉以利害,引導他們主動交納供熱費,免得被罰滯納金。在她的勸導下,最後雙方達成一致,圓滿解決了矛盾。說起劉鳳榕,居民們無不交口稱讚,可劉鳳榕卻常說:“如果說法官是我的職業,那麼維護法律公正就是我的天職,能利用自己所長爲別人做點事,我從心眼裏感到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