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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快讀
繼上海市之後,北京市也『拿』公車『開刀』了。9月13日,北京市有關部門宣布:本市除特殊公務車外,各級行政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公務車按牌號尾數每周少開一天。
在輿論有利有弊的評價聲中,參與研究制定北京公車限行方案的權威交通運輸法專家接受了法制日報獨家采訪,出臺這一舉措的法律依據是什麼?如何進行監管?是否會引發『購車浪潮』等公眾關心的問題,一一得到回應。
權威解讀
□最大亮點是限行真正意義上的公車
□依道交法三十九條制定已充分論證
□財政技術行政『三管齊下』確保執行
盧明啟是北京某單位的小車司機,早晨6點,他要乘地鐵到單位,從單位開車空駛到『領導』家,載著『領導』去某處開會,然後再把車空駛回單位,下午5點等『領導』開完會,再駕車空駛去接『領導』,並送回家,最後再開車空駛回單位。
這雖不是盧明啟每天必須的工作流程,卻是最典型的『無效交通』的范例,在他駕車的7個環節中,只有兩次屬於『有效交通』———載領導開會和回家,而4個『空駛』則都屬於『無效交通』。
『無效交通』過分侵佔公共交通資源,已成為政府和百姓的『眼中釘』。
9月13日,北京市政府公布的最新一期政府公報稱:本市除特殊公務車外,各級行政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公務車按牌號尾數每周少開一天。繼不久前上海市有關部門宣布『本市各級公務車輛將按牌號尾數每周少開一天』後,北京終於決定『拿』公車『開刀』了。
負擔沈重公車管理成一大難題
『北京市在制定這個方案的過程中,進行了充分的科學論證。』參與研究制定北京公車限行方案的交通運輸法專家張柱庭教授9月16日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說。
北京市的公車限行方案一公布,便引發了公眾的熱烈討論。有人說,公車限行,讓『官』權清廉起來、節儉起來、顧忌起來、謹慎起來、約束起來,這是社會文明和進步的標志;也有人說,從全面長遠的公車改革角度看,這樣的公車限行方案,只是一個很局部、權宜性的措施,並未觸及公車改革的根本。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我國單公務用車一項,每年消耗費用至少在3000億元以上,而公車的使用,也有『三分天下』的說法,即:三分之一歸領導,三分之一歸家屬,三分之一歸司機,公車的使用管理是各行政機關面臨的一個大問題。
公車的不合理消費已經成為各級財政支出的沈重負擔。公車的大量存在,不僅不合理地消耗了大量的公共資源,而且造成一系列其他弊端。
法律依據道交法第三十九條
『這次北京的公車限行,有五大好處:限制公共財政支出、有利於節能減排、減少交通擁堵、防止腐敗、鞏固奧運期間單雙號限行的成果。』張柱庭直言,這次公車限行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據北京市交通委副主任周正宇介紹,目前北京機動車保有量為329萬輛。這裡邊有多少輛車屬於公車?多少輛屬於私車?沒有准確的數字公布。
有分析人士根據2006年11月中非論壇召開時的數據,對北京市的公車數量進行了估算。當時,北京機動車保有量已達到282萬輛,其中私家車200萬輛。按照這個比例,目前北京公車數量應當在100萬輛左右。奧運會期間,中央機關封存50%的公車,北京市封存70%,兩項合計,封存公車的數量應當不低於50萬輛。
某部一位司局級負責人向記者反映,他們司只有一輛公務車,幾乎每周都需要用它運送機密文件,公車限行後,會對他們的工作有影響。
張柱庭說,法律需要對普通公務車和特殊公務車進行嚴格界定。有些基層單位,科級乾部都配有專車,這是違反國家關於領導乾部配車規定的,這次公車限行方案的一個亮點就是,不符合公車標准的多餘車輛,要被拍賣掉,對真正意義上的公車進行限行。
監管手段財政技術行政三管齊下
裁判員限制運動員的行為只需要吹一下嘴裡的哨子,可要限制自己的行為時,裁判會不會吹『黑哨』呢?這是公眾對北京公車限行最擔心的問題。有人甚至質疑,北京的大街上還跑著相當數量的中央部門的公車,小裁判敢對大裁判的車吹哨嗎?
據記者了解,北京市政府此次公車限行方案就是為了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入開展全民節能行動的文件》,該文件要求各地認真貫徹執行『節能行動』十項措施,其中包括公務車按尾數每周少開一天、行政機關辦公場所三層樓以下停開電梯等內容。
分析人士稱,由此看來,擔心和質疑不必要,關鍵是如何監管的問題。
『北京的各條環線已全部被電子眼監控,交管部門掌握了所有公車車號,只要公車違規出行,通過技術掃描,很快就會被鎖定,然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進行處罰。』張柱庭向記者透露,對公車的監管手段很多,可以用財政的、技術的、行政的手段進行。公車出行,花的都是納稅人的錢,屬於財政支出,所以各機關的公車都有注冊登記,擁有公車的機關,可以通過每輛車的油耗,算出公車是否依規定出行。比如,公車限行後,一輛公車只能跑4天,財務部門可以算出其平均每天的油耗,如果超出油耗限量,說明違反出行規定。行政機關可根據交管技術數據、財務報表相對應地制定管理規定,用行政手段加固監管力度。
『應該相信大機關執行限行方案的素養,即使出現個別違反規定的現象,也有可能是個人行為所致,機關行為的可能性很小。』張柱庭說,當然群眾的監督作用也不能小覷,所以,有群眾提出要給所有的公車增加標識,加強公車出行的透明度,這也是一種不錯的辦法。
科學測算不會引發『購車浪潮』
據報道,近年來,『乘用汽車已成為我國政府采購中訂單最大、增長最快的采購項目之一』,『2004年全國政府公務用車采購金額為500億元,2005年增加到600億元,2006年700億元,而2007達到創紀錄的800億元』。
有法律專家認為,采取得力的公車限行措施,也包括對購買公車實行嚴格審批與社會公示的雙重監督,既保障公款不被濫用,也保障公眾的知情權與監督權。
奧運會單雙號限行期間,一些人買了新車確保自家有單有雙,每天都可以出行。坊間由此流傳著『單雙號限行增加了北京汽車的總體保有量,實際上是對公共交通資源更大佔有』的說法。
那麼這次公車限行,會不會迫使更多的機關購買新車,應對限行措施呢?
『北京市在出臺這個方案前進行了科學的測算,專家組成員認為,只限行一個工作日就導致單位購車的可能性不大,因為成本不合算。』張柱庭告訴記者,根據測算,限行一天單位花費的交通費比買一輛車的財務消耗要低得多。國家機關在算這個賬,很多不在限行之列的國企也在算這個賬,因為,公車限行只是開了一個頭,這樣利國利民的措施很有可能繼續深入。
機關『購車浪潮』不會風起雲湧的另一個原因是,北京市已測算了全市公車合理的保有量,多餘公車將被無情拍賣,怎麼可能允許單位再購新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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