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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健在,街裏卻有“死亡證明” 。被追問又有其他說法——
昨天上午,爲了詢問李淑貞老人被停發低保的原因,老人的女兒王愛銘來到母親原戶籍所在地鼓樓街辦事處。然而,街辦事處民政科和負責管理老人低保的大水溝居委會的一位幹部卻拿出一份李淑貞老人的“死亡證明”,讓王女士感到莫名其妙和震驚。
昨天中午,記者接到反映後來到鼓樓街辦事處。據在場的李淑貞老人的兒子介紹,他的母親已經85歲,身體還比較健康,原住在鼓樓西鹽店衚衕。這個月突然停發了低保,和老人一起居住的女兒纔到街辦事處來詢問。可沒想到,負責幹部從老人的低保檔案中拿出一份“死亡證明”,並稱今年4月份在調整低保標準時,有人曾給街辦事處送來了這張“證明”。王女士立即帶着居委會的幹部周女士回到家中,用事實證明了那張“死亡證明”的虛假。
在現場採訪中,記者注意到,那張所謂的“死亡證明”只不過是一張介紹信,上面寫着李淑貞的名字和一個紅日東里的住址,日期是2008年4月2日。除此之外,信上沒有老人的身份證明,沒有年齡,也沒有死亡時間,但卻有向陽路街辦事處和東方紅新村居委會的公章。鼓樓街民政科的陳科長告訴記者,給李淑貞老人發放的低保是和工商業者相關的低保,因爲鼓樓拆遷後,大量的老人分散到各區居住,因此需要每三個月和老人取得一次聯繫,要見到老人的健在證明,才能繼續發放低保。具體負責李淑貞老人低保的居委會周女士表示,今年4月份調整低保標準前,曾撥打老人家屬原先登記的電話,要求送來健在證明。不久後,卻有一名四十多歲的男子送來一張“死亡證明”,但沒有死亡證、火化證等其他證明,周女士也沒有向該男子索要身份證明,因此至今不知其姓名。由於“死亡證明”只是一封介紹信,所以街辦事處和居委會並未採信,而繼續發放低保。據陳科長講,真正停發低保的原因是,從4月至今已經超過三個月聯繫不上老人的家屬。可是,直到記者趕到居委會之前,陳科長和周女士都沒有向家屬說明這一“真正原因”。
不過,對於“三個月沒有聯繫”的解釋,家屬們也不能理解。據李淑貞的女兒王女士回憶,三年前她和母親一起搬遷到西湖村居住,今年春節後還曾接到大水溝居委會的電話,並送健在證明到居委會。而且,在搬遷的三年中很少接到居委會的聯繫,老人的低保仍舊發放,並沒有因爲“三個月沒有聯繫”而停發過。
鼓樓街辦事處行政辦公室的袁主任最後表示,將會認真地調查“死亡證明”的來源和聯繫不上老人家屬的原因。同時表示,現在只是暫停發放老人的低保,查清原因後將恢復和補發老人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