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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自家地裡的玉米還得繳費辦"砍伐證"、"准運證"。如果不辦,鎮政府就處罰你!』連日來,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區裴城鎮的許多農民投訴,稱收割自家的玉米須先向鎮政府繳費辦證。目前,因絕大多數農戶未辦『兩證』,致使數萬畝成熟玉米無法收割。
未辦兩證不准收割
村民說,今年9月初,鎮政府每天派人派車趕赴該鎮的所有村莊宣傳,要求每畝玉米地繳費500元,農戶在辦理『砍伐證』、『准運證』後纔能收割,否則將『給予嚴重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秋收是跟"老天爺"奪口糧,鎮政府咋能這樣耽誤我們呢?』村民說,如今絕大多數玉米地都未辦『兩證』,因為無法收割,現在好好的?情給耽誤了,有的玉米因雨水浸泡快要霉變發芽。
割把秸稈遭『拘留』
據了解,裴城鎮今年種植了約6萬畝玉米。記者在該鎮的多個行政村看到,每村的田間地頭,都有一群身著迷彩服的人在巡邏。一男子透露,他們大多數都是鎮政府聘來的,發現有人『無證收割』,就要把他拉到鎮政府處罰。
『我砍了幾把玉米稈喂牲口,沒想到讓鎮政府聘的人看到了,他們二話不說就把我抬到車上了,就這樣我被鎮政府"拘留"了,還罰了我300元錢。』在梁莊村15組,63歲的老漢高保善提起被鎮政府處罰的事仍感到不解。
政府越位有悖法律
在裴城鎮宋崗村東南處的一個養殖場內,鎮黨委委員、武裝部長張永豪,正在為已繳費的農民審批辦理『兩證』。
他稱,凡是按照鎮裡要求把全部秸稈拉到這家養殖場的農戶,可以每畝300元的優惠價格辦證。辦理『兩證』所收的費用,只是一種押金,目的是震懾亂燒秸稈的行為,將來還要退還。
『裴城鎮憑什麼強迫農民辦"兩證"?這錢什麼時候退還農民?這些資金如何使用?誰去監管?』有專家表示,根據我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這種做法是亂作為,是嚴重的政府『越位』,屬於濫用職權的行為。
長期以來,河南、河北一些地方的農民一直采用收割完玉米後,就地放火焚燒的傳統方式處理玉米秸稈,不但嚴重污染空氣,也不利於土地生態環境的保護。為此,相關部委出臺了禁燒秸稈的規定,同時積極提倡和引導農民采用秸稈還田的科學做法。
毫無疑問,禁燒是對的,我們也不懷疑政府要求農民辦證的良好初衷,但一個沒有法律依據,而且不辦證否則就處罰的做法,卻讓人難以接受。
難道老百姓千百年來便捷省力的收割方式,如今靠簡單的行政命令就能奏效?難道政府還管農民是站著掰玉米還是割倒秸稈掰玉米嗎?
真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