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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的哥(右一)在法庭上
為了掙點車費,一名的哥居然多次拉著外地竊賊去爬陽臺盜竊。雖然沒有直接參與盜竊財物,但這名的哥還是被公訴機關以盜竊罪訴至法院,而且還被列為頭號被告人。昨天,南開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時,這名的哥哭了。他表示,自己真的很後悔。
李某在回答公訴人訊問時說,他通過別的司機介紹,為外地男子馬小平『拉活』。2008年3月,他先後拉著馬小平辦過幾次事。
李某接著說,那是3月初的一天凌晨,按馬小平的要求,他駕駛自己的出租車來到馬小平住處附近。上車後,馬小平讓他駕車到河東區一個居民小區。李某說,馬小平此前曾對他說,他來天津是為了賭博和要債,所以他當時沒有意識到馬小平准備盜竊。來到這個小區後,他跟隨馬小平一起來到5樓一戶居民家中,將兩臺液晶電視、DVD和功放機各一臺,以及兩條香煙搬下樓放進車裡。離開現場後,這些1.2萬餘元的贓物被馬小平處置。事後,馬小平給了李某100元車費。數日後,馬小平離開天津。過了一段時間,馬小平給李某打來電話,稱有幾名老鄉要來天津,還要用李某的車。今年4月的一天,禹某、馬某等三人來到天津,李某將他們接到馬小平以前暫住的平房內。當時,禹某等人詢問,用一晚上車需要多少錢,李某要價400元。
今年4月8日凌晨,李某駕駛出租車拉著禹某和馬某等三人,來到河西區樂園路附近的一個小區。下車後,禹某進入小區,然後爬陽臺進入一戶居民家中。打開房門後,馬某和同伙進入屋內,將該住戶家中一臺價值8000餘元的等離子電視、一個機頂盒遙控器及人民幣200元盜走。在此次盜竊過程中,李某始終在外等候。但他在庭審中表示,自己心裡知道禹某等人在實施盜竊。
今年4月14日凌晨,李某再次駕駛出租車拉著禹某等三人來到南開區一個居民小區。這次,由馬某爬陽臺進入三樓一戶居民家中,盜竊手機一部和現金1100元。得手後,馬某等人給了李某車費400元。
李某不僅為禹某等人提供用車服務,還『義務』為他們購買毒品。李某說,禹某等人來到天津後,問他毒品好弄嗎,於是他先後多次從一名男子手中購買毒品,然後交給禹某等人。在此過程中,他沒賺取一分錢,完全是『義務』服務。本案公訴人表示,李某的行為構成盜竊罪和販賣毒品罪。禹某、馬某等三人的行為構成盜竊罪。應分別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
本次庭審之後,法庭將擇期作出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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